1、“.....下设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组。招投标工作组依不同项目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民币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签署。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第十条被授权的合同签署人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第十条局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不得以部门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第十条局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签署后,凭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重大合同还应附合同报批表送呈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第十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的各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均遵守本办法。劳动合同等涉及人力资源的合同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范围,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力资源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第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
2、“.....第条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承办部门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条重大合同是批量合同标的额在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县供电局合同履行完毕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完毕报表见附件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如合同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承办部门应在合同期满天以前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列明合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万元含本数的重大合同,承办部门应在每季度的第个工作周内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说明合同履行情况。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因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维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精选范文。为方便查阅和使用合同承办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
3、“.....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由对方起草合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合同内容条款仔细推敲,认真讨论修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局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由局颁发使用。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的,对须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局有关业务部门起草示范文本,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定稿后,由局颁发使用。第十条局设立项目合同招投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合同,可授权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标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签署。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第十条被授权的合同签署人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第十条局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不得以部门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第十条局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签署后......”。
4、“.....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重大合同还应附合同报批表送呈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同档案管理第十条局全部合同实行统编号。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定稿后应向合同管理部门取得合同编号。除供用电合同安全合同编号另行规定外,其他合同编号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编号办法见附件。第十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原件正本份由合同管理部门保管,份交财务部保管,份留合同承办部门保管,其它合同文本交合同对方。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将合同原件正本及其电子版合同审批表原件合同执行过程的往来函件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等整套有关材料送局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年后由合同管理部门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第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并经局领导同意......”。
5、“.....第十条处理合同纠纷产生的补充协议书调解书和法律文书应与合同及有关材料并由合同管理部门归档,复印件由合同承办部门备案。第章合同档案管理第十条局全部合同实行统编号。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定稿后应向合同管理部门取得合同编号。除供用电合同安全合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欲签订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事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第十条合同管理部门将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合同履行情况报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并在每半年度的第个月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报局主要负责人。第十条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现遗漏问题,承办部门应与合同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动与对方协商,签订编号另行规定外,其他合同编号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编号办法见附件......”。
6、“.....合同原件正本份由合同管理部门保管,份交财务部保管,份留合同承办部门保管,其它合同文本交合同对方。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将合同原件正本及其电子版合同审批表原件合同执行过程的往来函件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等整套有关材料送局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年后由合同管理部门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为方便查阅和使用合同承办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对合同实行备案并妥善保管。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精选范文。标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由对方起草合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合同内容条款仔细推敲,认真讨论修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局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由局颁发使用。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的,对须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局有关业务部门起草示范文本,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定稿后,由局颁发使用......”。
7、“.....下设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组。招投标工作组依不同项目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部门依据平远县供电局对外合同签订授权表见附件,该表每年初调整公布次规定权限,对外进行协商谈判资信审查参与招标决标起草合同文本等事宜。承办部门如需法律协助,可请求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物资采购大修技改工程其它,选择填写平远县供电局物资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平远县供电局大修技改工程合同审批表见附件或平远县供电局其它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以下全部简称合同审批表,承办部门负责人先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如由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欲签订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
8、“.....向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反映合同的履约问题。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第十条合同原则上应由已方或以已方为主起草。起草的合同的基本原则要求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章。第十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第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履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第十条对于涉及付款的合同,付款的审批制度和程序由财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情况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情况报表见附件。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周内及时填写平远编号另行规定外,其他合同编号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编号办法见附件。第十条合同正式签订后......”。
9、“.....份交财务部保管,份留合同承办部门保管,其它合同文本交合同对方。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将合同原件正本及其电子版合同审批表原件合同执行过程的往来函件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等整套有关材料送局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年后由合同管理部门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为方便查阅和使用合同承办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对合同实行备案并妥善保管。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精选范文。标的。为方便查阅和使用合同承办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对合同实行备案并妥善保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由对方起草合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合同内容条款仔细推敲,认真讨论修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局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由局颁发使用。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的,对须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局有关业务部门起草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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