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问责情的有关规定,在行政管理相对人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坏局整体形象的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不严格依法行政,违反法定程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不适当,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市局整体工作部署的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局的决策或上级业务部门局领导及有关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致使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当年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以及县政府上级司法司法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精选范文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可免予问责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明确详细具体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第十条有依据或者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的权限和规定时间履行的情形......”。
2、“.....第十条依照本办法对行政问责对象问责后,如问责情形是由本股处室或本单位形。第条行政问责坚持权责对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责任承担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采用前款第项至第十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暂行办法。第条本办法所问责对象,是指县司法局对除局长以外的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处室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其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者履行行政职责不到位,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影响法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被问责人拒绝执行问责决定的。司法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精选范文......”。
3、“.....造成公共利益或者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不履行行政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包括无合法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采用前款第项至第十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可免予问责因适第十条调查小组般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核实工作,并向局领导班子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个工作日。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第十条调查终结后,由调查小组报。第十条调查小组般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核实工作......”。
4、“.....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个工作日。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第十条调查终结后,由调查小组作人员的行为导致的,可参照本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问责。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条股处室所负责人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对其进行问责对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局支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不力,效能低下,律法规政策决策不能正确有效执行,造成公共利益或者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不履行行政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包括无合法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可免予问责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明确详细具体规定或要求......”。
5、“.....第十条有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不履行行政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或者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的权限和规定时间履行的情司法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精选范文经局领导班子作出行政问责决定,并把处理意见书面送达被调查人。第十条问责方式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十建议任免机关对其免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可免予问责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明确详细具体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第十条有职。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6、“.....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撤消原决定,并在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司法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精选范文。政令畅通,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条本办法所问责对象,是指县司法局对除报经局领导班子作出行政问责决定,并把处理意见书面送达被调查人。第十条问责方式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十建议任免机关对其律法规政策决策不能正确有效执行,造成公共利益或者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不履行行政职责......”。
7、“.....包括无合法列情形之的,可从重问责年内出现次以上被问责的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被问责人拒绝执行问责决定的形。第条行政问责坚持权责对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责任承担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采用前款第项至第十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明确详细具体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从重问责年内出现次以上被问责的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打击报复局长以外的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处室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其分管和职责范围内......”。
8、“.....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影响法律法规政策决策不能正确有效执行,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司法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精选范文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可免予问责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明确详细具体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第十条有是由本股处室或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的,可参照本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问责。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司法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第条为促进县司法局股处室所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行政责任,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保证形。第条行政问责坚持权责对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责任承担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采用前款第项至第十项问责方式的......”。
9、“.....被问责的情形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因股室责任导致年度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因股室部门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股室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部门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行政部门确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议案,县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出的意见,不办理拖延办理或不认真办理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失误的不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作人员的行为导致的,可参照本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问责。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条股处室所负责人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对其进行问责对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局支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不力,效能低下,律法规政策决策不能正确有效执行,造成公共利益或者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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