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公房管理中心应做好检查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的公有租赁住房及其设备功能正房产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承租人须及时缴纳租金,首次入住时先缴纳个月租金,之后每个月缴纳次。租金补贴由市公房管理中心结算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承租人,租金补贴每半年管局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精选范文。市房产管理局应会同市人事局等部门定期对公有租赁住房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应退出公有租赁住房但暂时无法退出的,经市房管局批准可给予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从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过渡期内公有租赁房管局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精选范文的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市政府成立公有租赁住房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公有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
2、“.....协助做好公有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第条公有租赁住申领住房货币化补贴。承租人须及时缴纳租金,首次入住时先缴纳个月租金,之后每个月缴纳次。租金补贴由市公房管理中心结算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承租人,租金补贴每半年结算次。第十条公有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般为年,最长不超过年,在合同期限内有能力购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房屋以及其他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由用人单位出具住房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关系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十条市公房管理中心必须保证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公有租赁住房及其各项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在收回房屋时,市公房管理中心应做好检查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的公有租赁住房及其设备功能正常。第十条公有租赁住房不得迁入户籍。承租人应妥善保护合理使用房屋及其设备......”。
3、“.....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相关法律文书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资料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房屋以及其他房屋的产权证或租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可组织修缮,费用由市公房管理中心依法向承租人或用人单位追缴。第十条申请人及配偶必须在承租的公有租赁住房退出后,才能按房改政策第条申请公有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供应范围内的城镇户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在本市未享受任何房改优惠政策申请人已在供应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作正式编制且在岗且已经市人事局正式办理引进或调配有关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公有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4、“.....第条公有租赁住房的承租对象为未纳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短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双高人才,以及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医务工作者军队转业干部。房管局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精选范文。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商品房的,鼓励其自行解决住房。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应腾退住房,如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再续签租赁合同,不再发放租金补贴。第十条承租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自行负责缴纳。房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可组织修缮......”。
5、“.....第十条申请人及配偶必须在承租的公有租赁住房退出后,才能按房改政策的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市政府成立公有租赁住房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公有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市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公有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第条公有租赁住私房共有产权房及已通过交易转移的住房等。第条申请公有租赁住房,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市公有租赁住房承租申请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相关法律文书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资料未婚的,由房管局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精选范文内又无力购买商品房改善住房条件的下列人员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双高人才......”。
6、“.....房管局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精选范的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市政府成立公有租赁住房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公有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市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公有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第条公有租赁住有租赁住房承租核准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房管理中心签订包含用人单位租住人员和市公房管理中心方的市公有租赁住房租赁协议,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市政府成立公有租赁住房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公有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市各人单位追缴。第十条申请人及配偶必须在承租的公有租赁住房退出后,才能按房改政策申领住房货币化补贴。第条申请公有租赁住房......”。
7、“.....在本市未享受件的申请对象,取消其申请资格。核准。对公示无异议或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由市房产管理局核发市公有租赁住房承租核准通知书。第十条公有租赁住房实行统轮候配租制度,但申请人属具有高级职称的,经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可优先直接配租。第十条申请人持市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可组织修缮,费用由市公房管理中心依法向承租人或用人单位追缴。第十条申请人及配偶必须在承租的公有租赁住房退出后,才能按房改政策供应范围以下简称供应范围为本市江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新城东办事处除外临港新城港口办事处管辖区域。第条公有租赁住房的承租对象为未纳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8、“.....由用人单位出具住房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关系或与用人单位签订配手续用人单位在短期内确实无力解决住房。共同申请人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集资房安居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臵房商品房自建私房共有产权房及已通过交易转移的住房等。第条申请公有租赁住房,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市公有租赁住房任何房改优惠政策申请人已在供应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作正式编制且在岗且已经市人事局正式办理引进或调配手续用人单位在短期内确实无力解决住房。共同申请人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9、“.....市政府成立公有租赁住房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公有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市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公有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第条公有租赁住。第十条公有租赁住房不得迁入户籍。承租人应妥善保护合理使用房屋及其设备,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可组织修缮,费用由市公房管理中心依法向承租人或用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房屋以及其他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由用人单位出具住房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关系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结算次。第十条公有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般为年,最长不超过年,在合同期限内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鼓励其自行解决住房。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应腾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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