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高等学校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定比例提出,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细则精选范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第十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定,向学生收取学费。第条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高。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印制第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作出原则规定。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教育培养成本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
3、“.....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第十条学费是学校经费的必要来源之,纳入单位财务统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的收支情况应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条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第十条学费由学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等学校收费管理细则精选范文......”。
4、“.....第条中央部委直属高等学校和地方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第条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第十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5、“.....不得跨学年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细则精选范文校财务部门统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细则精选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第十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6、“.....来源之,纳入单位财务统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的收支情况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高等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第条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7、“.....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第十条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印制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第十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格加以控制。住宿费收费标准物价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第十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格加以控制......”。
8、“.....不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细则精选范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第十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第十条学费是学校经费的必要。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第十条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印制则精选范文......”。
9、“.....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门,按第条规定的程序,由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条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等学校收费管理细则精选范文。第条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专业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免缴学费。第条中央部委直属高等学校和地方比例最高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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