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严格追究审批部门负责人和审批责任人的行政及法管理,明确前置审批的顺序,避免出现互为前置的现象。对同行政审批项目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应按照相同或相近职能由个部门承担其他部门配合的原则,予以调整。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对实施机关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由下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或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列为下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其中国家有关部门以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由下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或审核的项目,下级机关以转报方式办理。发改委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及地方事务管理的需要,设定非行政许可的审批设定和调整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设定行政审批,应当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及有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对审批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并做好与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避免多头审批重复审批......”。
2、“.....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类行政审批律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对转移或授权给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管理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项目的衔接工作,并加强指导跟踪和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评估相关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接受转移或授权的社会组织要提高自身素质,明确责任,规范程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要自觉接受转移或授权机关的监督和管理。进步规范发改委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建议精选范文强和规范备案管理。各级政府部门不得自行设定备案项目,确需设定备案项目,必须报经同级政府批准......”。
3、“.....不得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建立健全成果互认机制。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不同部门和行业所进行的检测检疫评审培训等成果要互相承认,不得重复进行。各地各部门在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要按照简便快捷有效的原则,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内容条件标准程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和优化,并向社会批,且与广东省实际管理需要相适应的项目,纳入我省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对其中不适应我省实际管理需要的项目,按法定程序向设定机关提出不再作为前置审批的建议。规范前置审批项目管理,明确前置审批的顺序,避免出现互为前置的现象。对同行政审批项目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应按照相同或相近职能由个部门承担其他部门配合的原则,予以调整。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对实施机关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4、“.....处违法违规和渎职等行为。规范行政审批运行程序。审批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根据审批项目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对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的审批项目,应制订详细的审批技术规范。对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审批项目,应加强事前调查研究,做到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科学决策。对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有关机关要建立新的管理办法,积极运用规划协调指导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等手段,实施有效的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和调整行政许可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只作出原则性管理要求,没有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要求以及地方事务管理的需要,设定非行政许可的审批设定和调整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设定行政审批......”。
5、“.....对审批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并做好与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避免多头审批重复审批。严禁各部门擅自设立理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和渎职等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要适时进行科学的评估论证,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或依照法定程序向设定机关提出调整建议。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和公开各市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设定的行政许可,涉密事项除外目录,并将项目目录送省监察厅法制办备案。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设政审批或改变审批的方式和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类行政审批律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事宜外......”。
6、“.....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对职业技术技能的培训考核活动,不再实行审批管理。对通过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实行审批管理。理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已明确属于企业登记前置审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度。认真实施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在强化行政监察机关和部门内部监察机构监督职能的同时,形成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行使审批权,要严格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和对审批对象实施有效监督的责任。对超越职权审批或者不按规定实施审批的,对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审批部门负责人和审批责任人的行政及法批运行程序。审批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7、“.....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对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的审批项目,应制订详细的审批技术规范。对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审批项目,应加强事前调查研究,做到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科学决策。对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有关机关要建立新的管理办法,积极运用规划协调指导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等手段,实施有效的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加强和规范备案管理。各级政府部门不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要举措。现就进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新轮政府机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动行政管理重心下移,优化审批职能配置......”。
8、“.....对其中国家有关部门以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由下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或审核的项目,下级机关以转报方式办理。通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以及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性审查般性资格资质审查和职称评审等,逐步依法转移或授权给成熟规范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管理,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被授权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行业管理能力评估体系,实施等级评估制度,进步提高行业协会政审批或改变审批的方式和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类行政审批律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事宜外,对企业和证照的年检年审律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对职业技术技能的培训考核活动......”。
9、“.....不再实行审批管理。理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已明确属于企业登记前置审强和规范备案管理。各级政府部门不得自行设定备案项目,确需设定备案项目,必须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备案范围和程序,不得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建立健全成果互认机制。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不同部门和行业所进行的检测检疫评审培训等成果要互相承认,不得重复进行。各地各部门在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要按照简便快捷有效的原则,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内容条件标准程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和优化,并向社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进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快推进省市县和珠江角洲地区镇乡级电子监察系统的级联网工作,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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