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从土地出项目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县农业局参加的可行性论证。,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耕作层土壤恢复利用。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项目主管部门应邀请县农业局派人加强监督和指导。,应当由县农业局出具耕地质量验收报告。项目论证程序证的报告,并提设项目时应向县农业局提供项目的有关资料。县农业局应当根据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质量鉴定等级及补充耕地方案等资料,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要求提出书面意见。耕地质量等级鉴定程序。耕地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向县农业局提交耕地质量鉴定申请报告全县耕地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范文组村乡镇管理区范围内的新开垦耕地或劣质地。对已有耕地补充计划但暂未开垦好耕地的,应选择合适的堆土场地,将剥离的土壤分层堆积,适时用于补充的耕地。对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所占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所剥离的耕体内容退化耕地污染耕地的修复恢复......”。
2、“.....项目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县农业局参加的可行性论证。,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耕作层土壤恢复利用根据省耕地质量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剥离深度为厘米以上。在剥离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县农业局的指导和监督,并按县农业局的要求落实,不能造成土壤和环境污染。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再利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应当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在县农业局的指导下,用于改良占用地块所属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耕地质量保护工作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项目主管部门应邀请县农业局派人加强监用于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由县农业局做出初步方案,报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设立专帐,专款专用。凡违反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条第款之规定......”。
3、“.....由县农业局责令限期改正和指导。,应当由县农业局出具耕地质量验收报告。项目论证程序证的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全县耕地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范文。第条加强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论证和验收程序。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具禁止向农田直接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所有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必须有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意见。第条实,不能造成土壤和环境污染。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再利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应当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在县农业局的指导下,用于改良占用地块所属组村乡镇管理区范围内的新开垦耕地或劣质地。对已有耕地补充计划但暂未开垦好耕地的,应选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县农业局的主要职责......”。
4、“.....并出具耕地质量验收报告耕地编制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复垦和整理耕地后续培肥方案并组织实施部门的授权范围,由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专家组根据现场勘测结果和土壤样品检验报告,按照验收标准逐项评议,编写耕地质量验收报告。第条加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质量管理严格耕地质量占补平衡县国土资源局在受理非农建和指导。,应当由县农业局出具耕地质量验收报告。项目论证程序证的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全县耕地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范文。第条加强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论证和验收程序。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具组村乡镇管理区范围内的新开垦耕地或劣质地。对已有耕地补充计划但暂未开垦好耕地的,应选择合适的堆土场地,将剥离的土壤分层堆积,适时用于补充的耕地。对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所占用的耕地......”。
5、“.....按照质量相当的原则,对补充耕地进行质量验收。第条加强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管理耕作层土壤的剥离。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剥离可能遭到破坏的耕作层土壤全县耕地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范文合适的堆土场地,将剥离的土壤分层堆积,适时用于补充的耕地。对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所占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所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就地恢复利用。第条耕地质量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处置或堆放固体废弃组村乡镇管理区范围内的新开垦耕地或劣质地。对已有耕地补充计划但暂未开垦好耕地的,应选择合适的堆土场地,将剥离的土壤分层堆积,适时用于补充的耕地。对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所占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所剥离的耕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管理耕作层土壤的剥离......”。
6、“.....剥离深度为厘米以上。在剥离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县农业局的指导和监督,并按县农业局的要求落不按要求剥离和再利用的,由县农业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被占用耕地每平方米元处以罚款。县农业局应加强对耕地质理的监督管理,并与县国土资源监察建设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县农业局依法行政,出具耕地质量等级鉴定报告,对耕地地力墒情和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县农业局要根据耕地质量等级鉴定报告,按照质量相当的原则,对补充耕地进行质量验收。第条加强耕地耕和指导。,应当由县农业局出具耕地质量验收报告。项目论证程序证的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全县耕地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范文。第条加强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论证和验收程序......”。
7、“.....第条耕地质量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处置或堆放固体废弃物。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耕地质量保护的有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负责本辖区内的耕地质量保护工作。第剥离深度为厘米以上。在剥离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县农业局的指导和监督,并按县农业局的要求落实,不能造成土壤和环境污染。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再利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应当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在县农业局的指导下,用于改良占用地块所属条耕地质量管理的保障措施县人民政府把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所必要的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号精神,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中,安排不低于的资配合力度。从事耕地质量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8、“.....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农业局要全县耕地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范文组村乡镇管理区范围内的新开垦耕地或劣质地。对已有耕地补充计划但暂未开垦好耕地的,应选择合适的堆土场地,将剥离的土壤分层堆积,适时用于补充的耕地。对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所占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所剥离的耕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中,安排不低于的资金用于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由县农业局做出初步方案,报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设立专帐,专款专用。凡违反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条第款之规定,对耕地耕作层土剥离深度为厘米以上。在剥离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县农业局的指导和监督,并按县农业局的要求落实,不能造成土壤和环境污染。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再利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应当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
9、“.....用于改良占用地块所属交相关资料。全县耕地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范文。禁止向农田直接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所有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必须有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全县耕地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范文。第条加强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论证和验收程序。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具体内容退化耕地污染耕地的修复恢复。项目建设单位应遵循的原则部门的授权范围,由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专家组根据现场勘测结果和土壤样品检验报告,按照验收标准逐项评议,编写耕地质量验收报告。第条加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质量管理严格耕地质量占补平衡县国土资源局在受理非农建和指导。,应当由县农业局出具耕地质量验收报告。项目论证程序证的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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