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第条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额不足元的,并处万元罚款货值金额元以上不足万元的,并处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条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2、“.....第条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由农业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精选范文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本规定的义务的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
3、“.....给予其主要负责人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者减少危害发生,并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取得许可证照或者经过认证后......”。
4、“.....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方可出口的,应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检验合格。第条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元的,并处万元罚款货值金额元以上不足万元的,并处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万元以上的,并处货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
5、“.....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第条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条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第十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造成后果的......”。
6、“.....第十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进入生产品进货台账的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本规定的义务的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精选范文。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条为了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进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加强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7、“.....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进货人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由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产品的报检人代理人弄虚作假的,取消报检资格,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条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
8、“.....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本规定的义务的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9、“.....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作为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定期考核的内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第十条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精选范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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