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设立经营性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第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后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应当在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2、“.....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文化局互联网管理制度市精选范文。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标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3、“.....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结构和布局的规划。第条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第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初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第条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第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第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实行审查制度,有专门的审查人员对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合法性。其审查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内容之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部备案,并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5、“.....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第十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或擅自变更节目名称和增删节目内容的,运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部备案或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第十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依据本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持文化行政部门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当地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变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6、“.....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第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自批准之日起年内未在国内运营的,进口单位应当报文化部备案并说明原因决定终止进口的,文化部撤销其批准文号。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的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备案的,应当在正式运营以后日内报文化部备案,并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7、“.....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文化局互联网管理制度市精选范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起实施经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的批准文号......”。
8、“.....自批准之日起年内未在国内运营的,进口单位应当报文化部备案并说明原因决定终止进口的,文化部撤销其批准文号。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的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备案的,应当在正式运营以后日内报文查,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合法性。其审查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内容之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报文化部。第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记录备份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元以下罚款。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或擅自变更节目名称和增删节目内容的运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部备案或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9、“.....第十条本决定自年月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第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第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处元以下罚款。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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