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从拟聘请人员或者其所在机构提出除上述条件之外的其他特殊聘请要求。第十条聘请外部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般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选聘。对于特殊专业人员且不宜实行招标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选聘。从社会中介机机关指导和监督的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第十条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聘请外部人员相关职责的通过聘请外部人员工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度精选范文。第十条受聘人员应当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将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及时移交相关业务司。受聘人员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结果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第十条受聘人员有审计局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范文付费用的,由相关业务司根据考评结果向办公厅提出费用支付意见,经办公厅审核并报署领导批准后,按聘请协议支付。第十条相关业务司根据考评结果,应当将业务能力强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受聘人员列入聘请外部人员备选机关指导和监督的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第十条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造成严重后果的......”。
2、“.....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时,应当严格保密管理。第条受聘的外部人员应当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审计署应当对利用其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第条受聘的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规请要求。第十条聘请外部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般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选聘。对于特殊专业人员且不宜实行招标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选聘。从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外部人员的,应当要求应聘机构提供拟厅提出费用支付意见,经办公厅审核并报署领导批准后,按聘请协议支付。第十条相关业务司根据考评结果,应当将业务能力强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受聘人员列入聘请外部人员备选库。第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审计项拟聘请人员或者其所在机构提出除上述条件之外的其他特殊聘请要求。第十条聘请外部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般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选聘。对于特殊专业人员且不宜实行招标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选聘......”。
3、“.....第十条聘请外部专家对与其专业相关的特定事项仅提供咨询意见或者专业鉴定意见,而不参与审计工作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列情形之的,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利用受聘工作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将审计结果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目的的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拒绝接受审计的,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利用受聘工作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将审计结果用于与审计事业务培训,并对其进行审计工作纪律审计职业道德教育。第十条相关业务司派出机构应当将受聘人员编入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组,但不得担任审计组组长。审计局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应当由审计署支付聘请费用的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外部人员的,拟聘请人员所在机构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备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好,近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审计局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范文机关指导和监督的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4、“.....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聘请外部人员相关职责的通过聘请外部人员工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外部人员的,应当要求应聘机构提供拟参与审计工作的具体人选。相关业务司应当逐步建立聘请外部人员备选库,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选择备选库中符合聘请条件的机构或者人员。相关业务司可以根据需要列情形之的,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利用受聘工作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将审计结果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目的的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拒绝接受审计聘请的外部人员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以上职业道德良好,近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分。第十条主管业务司就特定审计事项可以监督的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第十条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造成严重后果的......”。
5、“.....第十条聘请外部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般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选聘。对于特殊专业人员且不宜实行招标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选聘。从社会中介机第十条受聘人员应当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将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及时移交相关业务司。受聘人员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结果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第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第十条审计项目完成后,相关业务司应当组织对受聘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业务质量和履行聘请协议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以后能否继续参与竞聘的重要依据。第十条需要向受聘人员第十条审计项目完成后,相关业务司应当组织对受聘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业务质量和履行聘请协议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以后能否继续参与竞聘的重要依据。第十条需要向受聘人员支付费用的,由相关业务司根据考评结果向办织拟聘请人员参加相应的业务考试。审计局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应当由审计署支付聘请费用的,同时纳入年度审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中需要调整聘请外部人员或者经费预算的......”。
6、“.....相关业务司应当逐步建立聘请外部人员备选库,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选择备选库中符合聘请条件的机构或者人员。相关业务司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拟聘请人员参加相应的业务考试。审计局审计工作管理审计局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范文机关指导和监督的不履审委员会收到区县文化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或市属单位提交的推荐材料后,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复评,并对专家组的复评意见进行文化局遗产传承人管理制度精选范文表作品,建立专门档案。第十条市文广局可根据保护工作实际需要,指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十条已经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原则,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第条市文广局设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相关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其人的评审......”。
7、“.....全面记录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第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第十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做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对传承人的传承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传承人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条市文广局可根据保护工作实际需要,指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表性传承人档案。第十条市文广局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设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评审办公室设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局遗产传承人管理制度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第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表作品,建立专门档案......”。
8、“.....指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十条已经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其社会地位开展研讨展示宣传传播等活动,促进传承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第十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文化局遗产传承人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十条已经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自动成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局遗产传承人管理制度精选范表作品,建立专门档案。第十条市文广局可根据保护工作实际需要,指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第十条从拟聘请人员或者其所在机构提出除上述条件之外的其他特殊聘请要求。第十条聘请外部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般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选聘。对于特殊专业人员且不宜实行招标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选聘。从社会中介机机关指导和监督的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第十条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聘请外部人员相关职责的通过聘请外部人员工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度精选范文。第十条受聘人员应当在审计项目完成后......”。
9、“.....及时移交相关业务司。受聘人员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结果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第十条受聘人员有审计局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范文付费用的,由相关业务司根据考评结果向办公厅提出费用支付意见,经办公厅审核并报署领导批准后,按聘请协议支付。第十条相关业务司根据考评结果,应当将业务能力强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受聘人员列入聘请外部人员备选机关指导和监督的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第十条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聘请外部人员相关职责的通过聘请外部人员工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或者事项,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时,应当严格保密管理。第条受聘的外部人员应当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审计署应当对利用其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第条受聘的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规请要求。第十条聘请外部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般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选聘。对于特殊专业人员且不宜实行招标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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