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十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第章提取和使用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
2、“.....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范文。第十条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受委托银行承办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应当接受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条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公积金行政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建设,提高职工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
3、“.....连续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性满周岁女性满周岁的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的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十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公积金管业务,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经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承办,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办上述业务,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第章缴存第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缴存比例。第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新录用或新款政策......”。
4、“.....统筹协调本区域公积金管理工作并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月日至次年的月日。第十条职工和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缴存比例。第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前款第项的规定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订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第十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
5、“.....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和本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以及缴存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辖市区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条财政审计房管房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6、“.....促进住房建设,提高职工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具有义务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本办法所理的决策机构。第十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第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
7、“.....第十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信用良,可以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第章提取和使用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建设......”。
8、“.....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具有义务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履行行政处罚职能。辖市区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条财政审计房管房改人民银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工商民政劳动保障统计等部门应当各司其责,协同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第条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贷款结算归还等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范文称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外方及港澳台籍职工。第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9、“.....均属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市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建设,提高职工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具有义务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所在单位必须承担单位应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公布的上限标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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