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惯例,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可以有效的借鉴世界各国关于缺陷召回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做法,以更好的完善和发展我国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相关规定。国外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较早,其制度体系发展比较完善,以美国澳大利亚法国英国日本为代表。虽然各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实体内容和程序上存在着定的差异,但其本于缺陷召回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做法,以更好的完善和发展我国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相关规定。大陆法系国家立法状况以日本为例日本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立法始于年,也主要体现在汽车产品的召回上。因些厂商的不法产品召回行为使美国等对其失去信任,日本汽车生产和出口受阻,所以日本运输省修改了机动车形式制定规则。规定汽车制造商在召回有缺陷车时应将信息公告的义务......”。
2、“.....以提高汽车召回制度的李昌麟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国外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较早,其制度体系发展比较完善,以美国澳大利亚法国英国日本为代表。虽然各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实体内容和程序上存在着定的差异,但其本质都是通过将缺陷产品通过合法有效的手段收回避免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损失,并通过积极有效的补偿措施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试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精选范文。产品召回制度最早在美国确立。世纪年代,美试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精选范文各师其职,形成个统权责分明的管理监督系统。国家质检总局的统领导可以使各主管部门将相关缺陷产品召回贯彻实施。主管部门专业化分工可以减轻国家质检总局的繁重负担,提高其工作效率及保证召回产品监督鉴定的权威性。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罚力度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立法时,对法律责任要做出明确的规定......”。
3、“.....在科学设定违法行为的法定成本的基础上,科学设定赔偿数额,增加违法的成本,这厂商但惩罚毕竟不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的,关键点还在于预防,要在产品还没有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前就得到有效的处理。但是在目前的缺陷产品召回实践中,大多数的生产者处于被动的地位,在产品缺陷没暴露前,他们不会主动的去预防,召回存在缺陷的产品。甚至在产品缺陷暴露后他们也不会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召回产品以防止损失的进步扩大。因此在立法时根据生产者在产品投入市场前召回还是在投入市场后召回,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再根法律权威性。同时,对于具体的操作规范,可以由国务院或其负责相关产品召回的部门根据缺陷产品召回法的内容,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或规章,以补充缺陷产品召回法的不足之处这样,形成个完整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体系,充分保障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贯彻实施......”。
4、“.....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国家质检总局为核心,其他相关主管部门为辅助机构,即国家质检总局对缺陷产品召回进行统领导,其他相关部品召回法的不足之处这样,形成个完整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体系,充分保障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贯彻实施。设计集中加分散的权责体系在职能部门的设计上,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国家质检总局为核心,其他相关主管部门为辅助机构,即国家质检总局对缺陷产品召回进行统领导,其他相关部门各师其职,形成个统权责分明的管理监督系统。国家质检总局的统领导可以使各主管部门将相关缺陷产品召回贯彻实施。主管部门专业化分工可以减轻国家质陷产品造成损害,自己承担责任的大小。在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方面。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众多的行政责任。由于在相关的条例中规定的厂商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远远小于因召回缺陷产品要支付的召回费用,这就造成生产者怠于实施召回。在刑事责任方面......”。
5、“.....使应该受到惩罚的些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由于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法律责任的不完善,使得其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关于我国缺陷产品总局的繁重负担,提高其工作效率及保证召回产品监督鉴定的权威性。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罚力度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立法时,对法律责任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科学设定违法行为的法定成本的基础上,科学设定赔偿数额,增加违法的成本,这厂商在处理产品问题时,能更倾向于有利于消费者的措施,避免他们漠视自己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根据不同的违法情节给予不同的处罚措施,加大惩罚力度主管机构权责过于集中主管机构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起着核心的作用,其职能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效果......”。
6、“.....因此可以看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我国缺陷汽车召回的主管机构,同时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承担着全国数万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也承担着众多纷繁复杂特别是专业性强的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这就导致我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市场的诚信遭到严重破坏。如何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主要有年发布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虽然对缺陷产品的召回作出了规定,但也存在些明显的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以更好的完善相关的立法。我国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立法的不足立法层次低,没有统的立法规定根据上文对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立法现状的分析,我国关于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召回产品以防止损失的进步扩大。因此在立法时根据生产者在产品投入市场前召回还是在投入市场后召回,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
7、“.....从而激励生产者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将合格的产品投入市场。整理参考文献赵树文,王岩云缺陷产品召回及其立法分析法制建设韩德坤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法律分析法制在线涂杜思构建我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探讨当代经纪人缺陷产品投入市场后生产者对于召回所采取的态度而规定不同的处罚措施,从而激励生产者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将合格的产品投入市场。整理参考文献赵树文,王岩云缺陷产品召回及其立法分析法制建设韩德坤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法律分析法制在线涂杜思构建我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探讨当代经纪人赵江燕关于建立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思考科技信息杨慧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思考行政与法王靖,马淑芳论产品召回制度的借鉴及法律构建学术总局的繁重负担,提高其工作效率及保证召回产品监督鉴定的权威性。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罚力度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立法时......”。
8、“.....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科学设定违法行为的法定成本的基础上,科学设定赔偿数额,增加违法的成本,这厂商在处理产品问题时,能更倾向于有利于消费者的措施,避免他们漠视自己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根据不同的违法情节给予不同的处罚措施,加大惩罚力度各师其职,形成个统权责分明的管理监督系统。国家质检总局的统领导可以使各主管部门将相关缺陷产品召回贯彻实施。主管部门专业化分工可以减轻国家质检总局的繁重负担,提高其工作效率及保证召回产品监督鉴定的权威性。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罚力度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立法时,对法律责任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科学设定违法行为的法定成本的基础上,科学设定赔偿数额,增加违法的成本,这厂商使应该受到惩罚的些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由于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法律责任的不完善......”。
9、“.....关于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立法的建议制定统的缺陷产品召回法从我国现在的立法状况出发,应统各规则条例中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规定,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条例作为过渡,等到各方面的条件具备了,就可以制定部缺陷产品召回法。统规定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原则执法主体召回标准召回程序和法律责任,以保证产品召回制度试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精选范文品召回的规定主要分布在上海市消费者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中。从这些法律这中可以看出我国现有的有关缺陷产品召回的法律,大多数是部门规章,立法层次较低,涉及面较小,执行力相对较弱。而在些西方发达国家,缺陷召回制度发展已比较成熟,已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较强的约束各师其职,形成个统权责分明的管理监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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