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及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精选范文。第十条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第十条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第十条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第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2、“.....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条和第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管理检查。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行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帐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家开户银行。第条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当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
3、“.....经批准后再行调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精选范文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帐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第十条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埸上流通。第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第十条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4、“.....账款相符。第十条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第十条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帐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开户单位根据本细则第条和第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予以支付......”。
5、“.....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天,但不得超过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第十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第十条开户单位现金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第十条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第十条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6、“.....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第十条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条和第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因采购地点不固第十条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积极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第十条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
7、“.....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第十条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开户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并按规定向其上级单位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各级人民银行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同级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及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帐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第十条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
8、“.....不准以任选范文。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章总则第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第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第条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
9、“.....第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条和第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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