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州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第章项目验收及结项第十条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工后,市大数据发展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否按批准的项目规模内容组织实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第十条对于使用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单位,因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或者未能通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验收的,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有权追回已拨付资金。对无故逾期不退回资金的单位,将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并暂停撤销其申请使用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2、“.....市大数据发展局将已验收项目的相关文档整理归档结项。第章绩效管理第十条市大数据发展局在填报相应资料和提交相应材料。第十条项目审查项目初审。市大数据发展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排序,确定入围的项目名单。项目评审。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包括专业审查财务审查项目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项目审定。市大数据发展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讨论后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提出拟扶持的项目及资金额度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市大数据发展局提出的建议审定同意后,由部门联合行文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部门联合下达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第章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第十条资金补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法,即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定比例和额度的直接补助......”。
3、“.....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第章资金使用与拨付第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年精选范文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第十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
4、“.....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第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第十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分配方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包括专业审查财务审查项目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项目审定。市大数据发展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讨论后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提出拟扶持的项目及资金额度建议......”。
5、“.....由部门联合行文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部门联合下达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第章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第十条资金补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法,即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定比例和额度的直接补助。第十条申报单位在收到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投资计划表后,填写财政资金用款申请书‣,报市大数据发展局审批后,送市财政局审核拨款。项目实际投资额达到项目计受社会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第十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第十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
6、“.....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督第十条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对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市财政局负责对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和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完成的质量。市审计局负责对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和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规定分配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市发展改革委是否按照管理办法审核项目并分配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对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受理检举及举报,对违规违纪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查处。第十条对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不到位,造成项目不能目核算到项目。第十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第十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每半年将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等书面报告市大数据发展局和市财政局。第十条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柳州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第章项目验收及结项第十条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工后,市大数据发展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企计划完成的单位......”。
8、“.....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单位,取消其申报使用专项资金资格,并追回已拨资金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套用资金不按规范要求专款专用等情形,所涉单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释。对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安排资金。第章申报程序第十条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申报单位按照附件填报相应资料和提交相应材料。第十条项目审查项目初审。市大数据发展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排序,确定入围的项目名单。项目评审。市大数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9、“.....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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