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将国家秘密事项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线路电话传真电报等及公共计算机网中运行和传输。第十条涉及国家秘密来访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回复。遇有境外人员来厂内进行拍摄录像片照片录音等活动,须事先征得公司保密委员会同意。拍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我方人员不得在外方人员面前谈论国家和公司秘密事项,不得让外方人员接触属于国家和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如确实需要,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对外活动中,对方有正当理由要求我方承担保密义务时,我方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宣传报道保密。各部门的宣传报道要明确负责人把关。公司宣传报道和新闻稿件由综合部‛,‛‛‚‛,‛‛,‛‛,‛‛‛‛,‛年应向公司保密主管部门报送份本业务范围内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览表。秘密公文要存在安全保险的文件柜内,并有专人管理。要定期如数清退......”。
2、“.....其余文件要定期销毁。凡需要销毁的公文,均须登记造册,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在两人以上监督下销毁。密级文件回败率达到。会议保密工作。涉密会议之前要根据会议内容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会议涉密文件要标明密级,统编号,按照规定的范围印发。会议地点人员由综合部根据保密要求确定。会议期间要加强保密教育,宣传保密纪律,综合部对稿件录音音像等进行认真地审查。领取文件由综合部负责办理手续。无论。利用境外通信设备进行通信联系,不得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向境外投寄论文稿件和其他资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境外团体人员来电来函来访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回复。制定保密宣传教育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上报上级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失泄密事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组织开展保密技术工作,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3、“.....研究探讨与保密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各部室每年应向总公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人的泄密窃密行为知情不报的部门和个人,以及不依法定密的责任者,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如有与国家及总公司现行保密法相抵触的,以国家和总公司现行法规为准,所抵触部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进行相应修订。借阅绝密级档案由公司主管保密的领导审批借阅机密级档案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领导负责审批借阅秘密级档案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涉密档案的复印按本办法第十条执行。第十条密件原则上不准外借。如有关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提出借用时,应在主管保密工作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并完备借用手续,方可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秘密公文要存在安全保险的文件柜内,并有专人管理。要定期如数清退。除按规定必须存档或清退的文件外,其余文件要定期销毁。凡需要销毁的公文,均须登记造册,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在两人以上监督下销毁。密级文件回败率达到。会议保密工作。涉密会议之前要根据会议内容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会议涉密文件要标明密级,统编号,按照规定的范围印发。会议地点人员由综合部根据的资料,原则上不报送地方政府,如确因工作需要,应上报总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上报。第十条公司对外宣传报道,持谨慎态度。不管是以公司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向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投寄稿件,刊登广告,必须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新闻单位的采访录像发表稿件需报保密委员会审批。第十条发生失泄密事件时,应迅速上报总公司保密委员会......”。
5、“.....同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挽回损失。必要时请国家保密局安全局公安局协助调查。第十条对泄漏国家秘密,或对他‛下。把关,重大报道新闻由公司领导把关。内部重要数据要统口径,由综合部审查后方可公布。凡属只供内部了解的秘密事项,律不公开宣传报道。通讯与计算机处理工作保密。不得使用市话移动电话无线电话明码电报传真等未加密的普通通讯工具,传递保密事宜。要加强对计算机各种秘密数据载体的管理,采取网络防灰墙等有效技术手段防止计算机数据泄密,对贮存重要秘密的计算机房联网和联接终端的线路要采取屏蔽措施,重要信息要经过加密后贮存在计算机里。责任奖励与处罚保密教育。公司内部经常进行保密教育,使大家了解保密知识,自觉保守秘密,自觉遵守保密守则。公司工作人员发录像发表稿件需报保密委员会审批。第十条发生失泄密事件时......”。
6、“.....并尽快查明被泄漏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同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挽回损失。必要时请国家保密局安全局公安局协助调查。第十条对泄漏国家秘密,或对他人的泄密窃密行为知情不报的部门和个人,以及不依法定密的责任者,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如有与国家及总公司现行保密法相抵触的,以国家和总公司现行法规为准,所抵触部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进行相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保密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凡有下列表现之的部门或员工,可由公司保密委员会审定,给予奖励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长期从事保密工作,贯忠于职守......”。
7、“.....出现下列情况之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国家相关法律诉讼。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故意为他人第十条经国家批准的科研项目和自行研制开发的防伪专用技术重大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科研项目,凡属国内外尚未公开的,从立项起,应按照保密范围拟定密级,严格管理。取得成果后,按照国家科委颁发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科技成果国家秘密密级评价方法评价密级,报国家科委确定。符合专利条件的,由总公司科技部门会同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申报保密专利。第十条加强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增强保密技术预防措施,提高通信和计算机信息处理的安全保障能力。严禁将国家秘密事项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线路电话传真电报等及公共计算机网中运行和传输......”。
8、“.....涉密档案的复印按本办法第十条执行。第十条密件原则上不准外借。如有关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提出借用时,应在主管保密工作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并完备借用手续,方可借出。而且必须与借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书,明确其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第十条密件销毁工作由综合部负责,要登记造册,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销毁。第章保密制度第十条各部室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第十条保密要害部门人员上岗离岗按公司相关制度签订保密保证书。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使用点保密教育。第十条公司协作单位的人员,涉及行业秘密时,由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凡是接触保密要害部位的人员,律经审批签订保密协议书。外单位施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施工时,需上报公司主管保密领工作导由有关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协议,同时由有关部门在现场进行监督......”。
9、“.....负责总结公司保密工作经验教训,表彰先进集体个人。负责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否决和制止不符合保密工作的行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保密工作的相关业务指导检查与监督。综合部保密工作职责依照管理权限调查失密泄密事保密要求确定。会议期间要加强保密教育,宣传保密纪律,综合部对稿件录音音像等进行认真地审查。领取文件由综合部负责办理手续。无论是保密会议或非保密会议,会议决议形成过程中的议论和不同的意见都需要严格保密。会议结束后,会议工作人员要认真清理文件,并将应收回的如数收回,对会议场所驻地进行检查,防止丢失文件笔记本等。各单位部门要按会议规定传达会议精神,不得自行扩大范围。涉外工作保密。公司所有涉外活动安排,均须报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或综合部审定。出国人员必须接受保密培训,并有相应的保密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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