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第十条信息权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每个月结束后日内,送交该月财务报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日内,送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每会计年度结束前日或多名公司股东,均可随时提议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均应在相关股东会上对前述提议投赞成票。任何方未行使迟延行使任何本协议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方对本协议任条款的弃权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放弃。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且该条款应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基础上进行可能必要的修改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2、“.....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致的,任何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附则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本协议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事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范本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公司合法经营。除向投资人披露且取得投资人认可的以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3、“.....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次及后续融资时,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第十条信息权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每个月结束后日内,送交该月财务报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已签署或保证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债务及担保。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创始人承诺......”。
4、“.....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创始人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建议时长十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建议比例的除外。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建议时长十个反法律规定的情况。第章公司治理第十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投资人有权委派名董事。未经投资人同意,公司股东会不得撤换投资人委派的董事。第十条保护性条款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或投资人委派的董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种形式终止经营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分配股利,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
5、“.....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建议比例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第十条递延投资权若公司发生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或保证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债务及担保。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权时,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出售股权......”。
6、“.....将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经工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投资人。第条各方的陈述和保证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股权结构。除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范本。第章股东权利第条股权的成熟创始人同意,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内,送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每会计年度结束前日内......”。
7、“.....公司应就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义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如对任何信息存有疑问,可在给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财务运营状况。除公司年度审计外,投资人有权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范本。如任何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建议比例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第十条递延投资权若公司发生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
8、“.....公司合法经营。除向投资人披露且取得投资人认可的以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文件的交付公司,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建议比例的除外。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建议时长十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范本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不冲突......”。
9、“.....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股权结构。除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国有独资企业增资协议范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公司合法经营。除向投资人披露且取得投资人认可的以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文件的交付公司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第条股权转让限制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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