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向第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说明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在提交最后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2、“.....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风险提示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致的情况下,可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通用版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
3、“.....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半支付超过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天以上时,设计人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盖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设计人签字盖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备案号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通用版。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
5、“.....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半支付超过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
6、“.....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条双方责任发包人责任发包人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设计人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任何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7、“.....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8、“.....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设计人签字盖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备案号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通用版。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通用版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
9、“.....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