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女方为现役军人的,其单位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的育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个子女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方再婚前只有个子女,另方无子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婚育管理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织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习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管理使用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编报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管理和发放避孕药具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条营连计划生育指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组织育,提倡对夫妻生育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男周岁以上女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达到晚婚年龄以后怀孕生育第个子女为晚育......”。
2、“.....第十条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经军队卫生部门批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具备规定的资格。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须严格部队计划生育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其他妨害计划生育工作的。第十条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分别向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育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待遇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个子女因故死亡后,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第条团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本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拟制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和发放避孕药具负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不具备国家和军队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为计划外怀孕或者计划外生育者逃避管理提供保护的非法倒卖避孕药具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由夫妻双方分别向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取得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并经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生育第个子女。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接到育龄夫妻生育第个子女的申请后,应当在天内予以批复。第十条再婚家庭双方再婚前累计已有两个子女,申请再生育个子女的......”。
4、“.....第十条女方达到晚婚年龄的育龄夫妻,可自行选择怀孕生育第个子女的时间,并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女方为现役军人的,其单位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的育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个子女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并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经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军区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再生育个子女。第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第章技术服务第十条军队建立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违反本条例,生育第个及第个以上子女的,加重处分。第十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生育第个及第个以上子女和非法收养子女的......”。
5、“.....第十条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出现违法生育的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对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待遇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个子女因故死亡后不再生育的原有个子女因故死亡,又生育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第十条按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生育第个子女的夫妻,所在单位应当自批准之月起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十条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所在单位应当收回其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发给的全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降职级或者降衔级以上处分。当事人是军队职工的......”。
6、“.....部队计划生育。部队计划生育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军队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条营连计划生育指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组织落实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第十条各级机关的军务动员组织干部宣传纪检财务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协助和配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婚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第章生育调节第十条军队鼓励晚婚晚,并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经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军区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再生育个子女。第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第章技术服务第十条军队建立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
7、“.....第十条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分别向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育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待遇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个子女因故死亡后生育。违反本条例,生育第个及第个以上子女的,加重处分。第十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生育第个及第个以上子女和非法收养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第十条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出现违法生育的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对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部队计划生育,给予表彰和奖励。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个子女的......”。
8、“.....所在单位应当收回其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发给的全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降职级或者降衔级以上处分。当事人是军队职工的,按照军队职工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降职级以上处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其他妨害计划生育工作的。第十条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分别向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育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待遇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个子女因故死亡后行计划生育。第条军队依法保障军队人员合法生育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第十条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个子女的......”。
9、“.....经批准后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育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的,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取得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并经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生育第个子女。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接到育龄夫妻生育第个子女的申请后,应当在天内予以批复。第十条再婚家庭双方再婚前累计已有两个子女,申请再生育个子女的,必须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并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证明划生育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军队所有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