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建立动态检测点,对贷款贫困农户进行跟踪监测,积累统计分析基础数据,做到心中有数。贴息资金按计划下达后,各县要切实落实到贫困乡村户,严禁截留挪用,经发现问题,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贴息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到户贷款其他有关要求,可参照关于做好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号文件执行。项目贴息贷款贷款的使用范围和重点项目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兼顾非重点扶持县贫困乡村。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重点支持对培植特色优势产业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辐射能力较强带动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包括中介组织,如农民经济人协会和大户,适当支持农村包括小城镇中小型基础设施愿意承担扶贫贷款任务的金融机构发放并与其直接结算贴息。到户贷款及项目贷款试点的有关要求扶贫贴息贷款的使用管理。任何愿意承担扶贫贷款任务的金融机构,均可发放扶贫贴息贷款......”。
2、“.....到户贷款由各县级人民政府确定,项目贷款试点由省人民政府确定。贷款所需资金由承贷金融机构自行筹集,省上不再下达指导性计划。加强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对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负直接责任,省州市扶贫财政部门要加强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县扶贫办要做到经常督促随机抽查定期小结,并按季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办。要建立动态检测点,对贷款贫困农户进行跟踪监测,积累统计分析基础数据,做到心中有数。贴息资金按计划下达后,各县要切实落实到贫困乡村户,严禁截留挪用,经发现问题,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贴息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到户贷款其他有关要求,可参照关于做好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贷款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各省要依据以上原则,结合本省实际,抓紧制定到户贷款实施方案,个项目贷款试点省同时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3、“.....明年月底前,对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办等部门关于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制定的陕西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月十日陕西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行陕西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为了继续深化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信贷扶贫新机制,切实发挥信贷扶贫资金的重要作用,进步加快新时期扶贫开发进程,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深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开办发„‟号精万元含万元的项目,要经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超过亿元的项目,要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
4、“.....金融机构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和扶贫项目库中自主选择独立审贷。贷款发放前,要征得当地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认可放贷后,由扶贫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并盖章,财政部门据此拨补贴息资金。贴息资金的来源和管理。万元的规模,将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到省,由省上直接分配到县。同时省财政按每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万元的规模,将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直接分配到县市区。中央下达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由省上将资金规模分配到市。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剂。贴息资金可采取核补给金融机构和直接补贴给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两种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省县自行确定。要切实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财政贴息资金不得用于贴息范围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利息补贴。其他要求项目贷款试点省云南省扶贫贷款贴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较好的农户......”。
5、“.....每户最高不得超过万元。贴息方向和标准到户贷款的贴息年限为年,具体投放到户的贷款期限可按生产周期或项目周期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到户贷款按年利率的标准予以贴息。运作管理到户贷款的具体承贷金融机构由各县自主确定。金融机构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自主选择独立审贷,发放扶贫贴息到户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到户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确定的基准利率适当上浮,原则上不超过。到户贷款的发放按照贫困户的实际需求,不定贷款任务。贴息资金必须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贴息资金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结算方式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结算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月日以后发放的到户贷款作为下个年度的贷款进行贴息。经各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对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放贷凭证和结息单进行审核后,由各县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兑付给承担到户贷款的金融机构。部门职责各县要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6、“.....其他要求项目贷款试点省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确保贷款规模不低于往年平均水平。扶贫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试点工作。各省县扶贫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扶贫到户贷款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指导和培训,确保贫困户的贷款需求。到户贷款其他有关要求,可参照关于做好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号执行。坚持部门分工协作。扶贫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测,做好指导服务贫困户核准项目库建设及项目认定和贴息确认等工作,协助金融机构收回贷款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与拨付金融机构主要负责扶贫贷款项目的审批,贷款投放和回收,并定期向扶贫和财政部门提供扶贫贴息贷款审批发放使用有关情况。金融机构在保证贷款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简化手续,放宽贷款条件,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加强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由项目县结算贴息,贴息补助可兑现给发放扶贫贴息项目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可兑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兑付方式由各项目县在贴息申报中自行确定。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计划管理根据国家下达的到户贷款贴息资金规模,由省扶贫办根据贫困人口数量上年资金发放及管理工作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和各县的具体实际,商省财政厅提出各县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分配计划,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逐级下达到扶贫开发重点县扶贫财政部门。使用范围和控制额度中央扶贫贴息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扶持对象为全省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农户,非重点县的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在地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解决。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只能对发展生产的贷款项目予以贴息,其他非生产性项目如农户用于企业入股看病上学改善居住条件等不予贴息。非贫困的个体经营户示范户能人大户和龙头企业及非生产性项目不得使用贴息贷款。每户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万元......”。
8、“.....完善信贷扶贫新机制,切实发挥信贷扶贫资金的重要作用,进步加快新时期扶贫开发进程,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深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开办发„‟号精神,提出我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市场导向,项目覆盖,龙头带动,贷款扶持的原则,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努力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难问题,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和信用意识,充分发挥信贷扶贫资金的作用,使贫困群众真正得到有效扶持......”。
9、“.....扶贫贷款管理运行体制改众是否最大限度受益,以及项目的投资及规模是否适度和贷款主体的资产及运作情况是否正常等。每年扶贫财政部门推荐进入扶贫项目库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月日,凡月日后申报的项目将作为下年度的项目进行推荐。项目申报文件和材料扶贫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项目立项申请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填报的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文本当地计经委等部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所需的环保评估报告。贷款主体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扶贫协议,明确扶贫责任和义务。贷款主体在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遵守扶贫协议专款专用不违规违纪的承诺。对手续不完备,文件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审核。对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乙级以上进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符合格式,并经论证和评价。报告应有编制单位的总负责人,经济技术负责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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