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应配备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或总数不得少于人的研究开发人员,应建立与汽车研发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和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设计规范,建立产品开发信息数据库。为保证企业产品的安全性和致性,规范条件对企业产品和质量保证能力提出了要求,企业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应建立从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厂完这种发展形势,规范条件规定了未列入现有产品分类类型的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照本规范条件执行,并将根据产业和技术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为理顺汽车动力蓄电池和其他锂离子电池关系,与工业和信息化即将发布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相协调......”。
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执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说明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执行,以避免两个规范条件均涉及汽车动力蓄电池造成的企业重复申报等问题。负责制定两个规范条件的装备工业司和电子司也明确,不干涉企业按两个规范条件同时申请公告的自愿行为。整的检验和可追溯体系。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对动力蓄电池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会同汽车整车企业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再利用的方案......”。
3、“.....并要求企业每年提交报告,建立企业年度发展情况公示制度。规范条件明确对公告内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将抽查有问题企业的公告资格。规范条件也明确规定列入公告的企业名单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五其他汽车动力蓄电池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技术进步很快,新技术新体系电池也将不断出现。为适应研讨会,进行了充分研讨和多次修订,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规范条件的征求意见稿。年月日,装备工业司在工业和信息化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年月年月,装备工业司就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进步听取了行业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发布稿......”。
4、“.....对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应具备的能力条件公告流程和规范管理要求等方面均做出了规定。明确对动力蓄电池企业的管理方式和范围根据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规范条件对企业产能提出了量化的要求,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千万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百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套或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考虑动力蓄电池产品致性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
5、“.....单体企业应具有电极制备电芯装配化成等工艺过程的生产设备设施,应至少具有电极制备叠片卷绕装配注液化成等关键工艺过程的自动化生产能力和在线检测能力,并具有单体电池分选等保证规范条件的制定原则和思路,明确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考虑与国内现有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的连贯性和致性,结合国际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实际应用现状和趋势,规范条件中规定的汽车动力蓄电池,包括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明确不包含铅酸类蓄电池。考虑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的特殊性......”。
6、“.....二明确对进入公告企业的条件和要求为达到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产业发展的目的,对申请进入公告的企业应具备的能力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除政策符合性之外,还包括考虑企业规模化发展和落实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业提出不同于普通蓄电池生产企业的要求和条件。当前,我国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存在生产企业数量过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截止到年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已有近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余款产品,累计总产量不足万辆,但涉及动力蓄电池配套生产企业却有家。且多数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缺乏研发基础和保障致性的生产工艺,在生产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能力也需进步提升。整个行业已初步呈现出了散乱的发展局面......”。
7、“.....动力蓄电池行业发展亟需予以引导和规范。二制定目的原则思路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拟采取公告管理的方式,加强对汽车动力蓄电池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规范,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和规模化发展。规范条件的制定以引导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企业做优做强为原则,着重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与动力蓄电池产业发展水平的有效衔接,重点突出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和生产致性。按照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服务行业的思路,建立动态的行业管理公告,促进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制定过程年下半年以来,装备工业司按照上述目的原则思路,组织汽车行业研究机构整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等......”。
8、“.....编制过程中,我们对国内外汽车动力蓄电池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对我国企业的技术能力和产业状况进行了调研摸底,并多次召开了由企业行业机构和专家参与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年的通知国发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的要求,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组织研究制定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现将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背景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汽车动力蓄电池是直接关系到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核心零部件......”。
9、“.....因此,应对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致性的能力系统企业应具有适合批量生产的动力蓄电池系统装配流水线和规范化的工艺流程,至少具有焊接或连接等成组关键工艺过程的自动化生产能力和相应的检测能力。为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规范条件对企业研发机构人员设计规范文件体系和具体的设计研发能力提出了要求,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应配备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或总数不得少于人的研究开发人员,应建立与汽车研发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和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设计规范,建立产品开发信息数据库。为保证企业产品的安全性和致性,规范条件对企业产品和质量保证能力提出了要求,企业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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