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进行细化显得十分重要。在现有体制下将老年人按照更具体的年龄划分或者其他标准纳入到限制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适用其他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助于避免对老年人的保护出现缺漏或保护标准过于僵化。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的完善原稿。摘要民法总则将年龄和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作为衡量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仅在成要指老年人,该群体能够对些自己熟悉的,简单的事务做出意思决定并准确预测其法律后果,但对些新型社会关系或较为复杂的事务欠缺或根本不具备处理这些事务的能力,即不具备像正常人那样做出判断的精神能力和意思能力,此处的正常人指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就会引发这样个问题,在社会领域缺乏相关了解的人在不具备充分精神意思能力时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我们把这主体范围缩小到老年人,这就需要借助对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具体划分了......”。
2、“.....在宣告禁治产的情况下,精神病人兼论中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完善社会科学战线,李彬,沙见泽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研究法制博览,赵帅论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吉林大学,龚晓莉我国老年人行为能力理论探讨华侨大学,。我国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立法现状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作了修改,但仍不够完善。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规定考虑到了年龄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影响,但未顾及到对老给高龄津贴。在上海,对年满周岁的老年人提供特殊的养老服务,免费办理遗嘱保管以及提供健康服务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在江苏,凡是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或非户籍人口......”。
3、“.....每年享受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在我国香港,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公共援助高龄津贴支援服务等。借鉴我国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周岁,即凡满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条规定,周岁以上的,依照本法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中华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的完善原稿籍人口,都能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享受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在我国香港,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公共援助高龄津贴支援服务等。借鉴我国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周岁,即凡满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条规定,周岁以上的,依照本法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规定......”。
4、“.....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十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鉴于民法总则关于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划分标准的规定,协商所达成的监护自成年人不能完全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开始,即如果上述规定中达成协议的监护人开始了对老年人的监护,那么此时就意味着该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里,可以将上述老年人纳入上述被宣告的对象之中,由其家人或所在地的有关组织针对老年人的会采取了系列老年人福利措施,大多数的福利措施均以年龄为制定标准......”。
5、“.....而不管他们的收入就业状况或者经济来源如何,这里的规定年龄可以为我们具体细化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提供借鉴。例如,在北京,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些旅游景区对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对至周岁的老年人发给高龄津贴。在上海,对年满周岁的老年人提供特殊的养老服务,免费办理遗嘱保管以及提供健康服务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在江苏,凡是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或非活动的人进行保护的同时又不至于使他们无行为能力,在更大范围内限制他们决定事务的可能性,便于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同时,德国民法典还对扩大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情况做了具体规定,法定代理人在经监护法院许可之后可以授权未成年人独立从事营利活动,此时未成年人就具有了无限制的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可授权未成年人与他人发生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在被许可的范围内......”。
6、“.....既然可以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特定领域进行扩充,那为什么不可以对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特定领域进行限缩呢这与上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但在划分标准上更细致神志耗弱的人完全能够对些简单的事务做出清晰的判断并且自由决定自己的意思,但却欠缺处理较为复杂的事务的能力。因年龄原因导致精神耗弱的情形主要指老年人,该群体能够对些自己熟悉的,简单的事务做出意思决定并准确预测其法律后果,但对些新型社会关系或较为复杂的事务欠缺或根本不具备处理这些事务的能力,即不具备像正常人那样做出判断的精神能力和意思能力,此处的正常人指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就会引发这样个问题,在社会领域缺乏相关了解的人在不具备充分精神意思能力时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我们把这主体范围缩小到老述提到的部分行为能力是相通的。例如......”。
7、“.....完善我国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的建议不论是适应时代发展趋势,还是出于完善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亦或是使我国的法律体系与国际相接轨都有必要对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加以细化。将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宣告制度与监护制度结合起来。民法总则第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细化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的必要性年月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人口数据显示,年我国周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年该比例为,年为,年为,数据表明我国老年人群体在不断壮大,保护老年人权益的任务也日趋艰巨,对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进行细化显得十分重要。在现有体制下将老年人按照更具体的年龄划分或者其他标准纳入到限制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适用其他相应的法律规定......”。
8、“.....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的完善原稿。摘要民法总则将年龄和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作为衡量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仅在成年人等同。具备完整的意思能力是行为能力不受限制前提条件,也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和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必备要素。有些老年人意思能力比较弱,他们有可能不能从事部分特定领域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有可能完全丧失了独立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有的可能无法进行有关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有的可能无法进行与其人格有关的民事法律行为,但他们在其他领域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他们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够相对准确的确认自己有能力从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哪些行为需要在他人的帮助下进行。不能实施完善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老年人,若在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方面与其他成年人无益,这华侨大学,。摘要民法总则将年龄和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作为衡量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
9、“.....没有考虑到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因素对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影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益严重,我国应在借鉴其他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步细化我国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顺应对老年人私法权益保护的社会趋势。细化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的必要性年月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人口数据显示,年我国周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年该比例为,年为,年为,数据表明我国老年人群体在不断壮大,保护老年人权益的任务也日趋艰巨,对体状况向法院申请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而达到公示的效果。将地方各地针对老年人的福利制度与老年人行为能力的划分相结合。随着世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国家和社会采取了系列老年人福利措施,大多数的福利措施均以年龄为制定标准。其中最重要的类措施是发放老年人福利津贴即为所有超过规定年龄的社会成员提供养老金......”。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