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披甲给与钱粮。‛除极少数表现优异的人犯可获得披甲资格外大多数著籍当地的人犯大都从事农业生产,逐渐融入当地生活,成为宁古定律例,将大量罪犯和反抗者流徙关外充当苦差,开垦土地。从另方面来讲,东北地区直处于清王朝政权的掌控之中,将不放心的人遣戍至放心的地方,对于统治者巩固政权有积极的作用。其,军事因素。宁古塔地处北方边疆地区,位臵敏感,既与俄国接壤又与蒙古相邻,宁古塔地区的稳固对于清朝的统治至关重要。但是入关后,大批的旗将士迁入关内,留下地位比纯粹的奴隶还要低,其,发遣为奴的人犯身份不仅仅是奴婢,他们更为重要的身份是国家惩处的罪犯。因此主人对待他们也比般的奴婢要残酷很多,甚至处死也不受法律的追究,乾隆曾‚屡经降旨,以此等遣犯内如有凶顽不听使命者,伊家主不妨将其杖毙。‛其,务令家主严行管束,断不许勒索赎身及任听在外居住。没有任何人身安全的保障,最残酷的实行停遣。‚凡军流及外遣人犯......”。
2、“.....余月照常发遣。‛遣犯只身到配,无所顾忌,容易逃跑。为防止脱逃,也为了充实边疆人口,从清初开始,清廷就规定了佥妻之制,妻子儿女同发遣。对于自愿随同者,也概加以同意。‚凡犯重罪免死,给予盛京宁古塔等处新满洲为奴者,止并妻发去,军流犯之妻及有子愿随者,听之。‛遣犯的发遣宁古塔制度原稿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迁徙地方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流囚家属第条清高宗实录卷,乾隆十年月甲戌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流囚家属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作者简介王蕾,女,陕西西安人,学位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若平常发遣人北地区直处于清王朝政权的掌控之中,将不放心的人遣戍至放心的地方,对于统治者巩固政权有积极的作用。其,军事因素。宁古塔地处北方边疆地区,位臵敏感,既与俄国接壤又与蒙古相邻......”。
3、“.....但是入关后,大批的旗将士迁入关内,留下的守城将士必然不足,这也给了周边的国家可乘之机,比如‚蒙古布尔尼叛乱‛中发展的最高峰。发遣宁古塔制度是清朝发遣制度中的部分,也是清朝发遣制度的缩影。它在承担降死等的刑罚功能的同时也对宁古塔地区的发展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参考文献清朝文献通考卷〇清世祖实录卷,顺治十年月甲辰张士尊清代东北移民与社会变迁,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博士论文,年月未刊稿,第页宋筠清,盛京通志卷户口志,乾隆元年刻本大注第页,流囚家属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作者简介王蕾,女,陕西西安人,学位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发遣宁古塔人犯之处臵为了加强对人犯的约束和管理,使发遣制度得到更有效的执行与运作。清朝对发遣宁古塔人犯的佥解起送所服劳役脱逃处分发遣年限及出路等有关的系列问题也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
4、“.....也是那些发遣至宁古塔的遣犯的真实处境。发遣制度是流刑在封建刑罚体系中发展的最高峰。发遣宁古塔制度是清朝发遣制度中的部分,也是清朝发遣制度的缩影。它在承担降死等的刑罚功能的同时也对宁古塔地区的发展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出了具体的规定。遣犯的审判与佥解按照清朝审级和审限的规定,发遣案件与军流案件相同,审批权在刑部。发遣宁古塔制度原稿。十名以上,文授县丞,武授百总。招民数多者,每百名加级。‛可惜的是此项条例奏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清王朝转变思路,从刑罚角度入手制定律例,将大量罪犯和反抗者流徙关外充当苦差,开垦土地。从另方面来讲,东其,落户为民。即在宁古塔当地著籍,将户口落在此地。‚旗下另户人等,因犯逃人匪类及别项罪名发遣黑龙江等处并奉天宁古塔黑龙江等处旗人发遣各处驻防当差者,年后果能悔罪改过,即入本地丁册,择其善者,挑选匠役......”。
5、“.....‛除极少数表现优异的人犯可获得披甲资格外大多数著籍当地的人犯大都从事农业生产,逐渐融入当地生活,成为宁古思。方拱乾在绝域纪略中曾载‚满人呼为宁公,昔有兄弟个,各占方,满洲称为宁古,个为塔,其言宁古塔。‛宁古塔隶属东北地区,现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的宁安市渤海镇。东北地区作为清王朝的‚龙兴之地‛,他们缘何要将罪犯发遣至此地区呢综合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若平常发遣人犯在配所者,仍分别谋故斗殴,按律定拟。‛对于免死盗犯的处等遇到皇帝大赦天下或者服役期限满,这些遣犯的出路大致分为两种。清朝初期还未创立发遣制度,在顺治年间应用较多的是流徙制度,据清朝文献通考记载‚顺治十年定兴贩掺和私钱者流徙尚阳堡之例,十年定应流徙席北者俱改徙尚阳堡,十年定叛逆案内应徙者改徙宁古塔之例。‛流徙没有流放里数的限制,而且有相对固定的流放地,主要是尚阳堡宁古塔皇俄国哥萨克对黑龙江流域的入侵和两次‚雅克萨之战‛......”。
6、“.....如案内人犯众多,至名以上者,每名作起,先后解送。至起解时,务必如法锁拷,将年貌锁拷填注批内,接递官必按批验明锁拷完全,于批内注明‚完全‛字样,钤盖印信,转递前途。‛为体现统治者的仁德爱民之心,在隆冬盛出了具体的规定。遣犯的审判与佥解按照清朝审级和审限的规定,发遣案件与军流案件相同,审批权在刑部。发遣宁古塔制度原稿。十名以上,文授县丞,武授百总。招民数多者,每百名加级。‛可惜的是此项条例奏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清王朝转变思路,从刑罚角度入手制定律例,将大量罪犯和反抗者流徙关外充当苦差,开垦土地。从另方面来讲,东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迁徙地方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流囚家属第条清高宗实录卷,乾隆十年月甲戌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流囚家属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
7、“.....女,陕西西安人,学位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若平常发遣人的舒适生活在定的条件下可以回籍外,其他的人仍旧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没有任何遇赦回籍的机会,只能在旗下被压迫从事最辛苦的工作,生活非常艰辛。结语‚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这是清代诗人吴梅村的悲歌行赠吴季子中对于吴兆骞遣戍至宁古塔的悲惨境遇的描写,也是那些发遣至宁古塔的遣犯的真实处境。发遣制度是流刑在封建刑罚体发遣宁古塔制度原稿要比普通人犯的处罚重些。对于遣犯逃脱,不仅对逃脱遣犯本人要处以严厉的惩罚,对于该管官员解役也要承担相应降级罚俸的责任。遣犯的出路发遣至宁古塔的人犯并非所有人都要终身服役,而是根据不同的犯罪种类和情节分为不同等次。服役时间大致有年年半两年年年十年十年和终身服役。等遇到皇帝大赦天下或者服役期限满,这些遣犯的出路大致分为两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
8、“.....流囚家属第条清高宗实录卷,乾隆十年月甲戌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流囚家属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大清律例通考校注第页,徒流人又犯罪第条作者简介王蕾,女,陕西西安人,学位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若平常发遣人规定。康熙十年,清廷颁行刑部现行则例,共百十条,其中规定发遣为奴的条例有条,主要涉及到仓库市廛贼盗等门,都是规定把犯人发宁古塔给穷披甲之人为奴。从立法上正式确认了发遣这新的惩罚方式。乾隆年制定的大清律例最终确立了发遣在刑罚中降死等的重刑地位。发遣宁古塔的原因宁古塔本无塔,据清史稿记载,‚宁古塔‛是‚个居地‛或个部落的年限及出路等有关的系列问题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遣犯的审判与佥解按照清朝审级和审限的规定,发遣案件与军流案件相同,审批权在刑部。发遣宁古塔制度原稿。其,落户为民。即在宁古塔当地著籍,将户口落在此地。‚旗下另户人等......”。
9、“.....年后果能悔罪改过,即两地,流徙的对象,既包括般的民人,也包括官员和知识分子。流徙可以被看做是发遣的前身。顺治十年‚内大臣巴图鲁公鳌拜等,会审广东雷州道王秉乾,以地方僻远,希图规避,贿嘱内监吴良辅撤回另选,得实,拟立斩。得旨王秉乾著免死,革职,鞭百,发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这是清朝最早出现的发遣为奴的案例,但是此时发遣并未在法律中给予明确出了具体的规定。遣犯的审判与佥解按照清朝审级和审限的规定,发遣案件与军流案件相同,审批权在刑部。发遣宁古塔制度原稿。十名以上,文授县丞,武授百总。招民数多者,每百名加级。‛可惜的是此项条例奏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清王朝转变思路,从刑罚角度入手制定律例,将大量罪犯和反抗者流徙关外充当苦差,开垦土地。从另方面来讲,东在配所者,仍分别谋故斗殴,按律定拟。‛对于免死盗犯的处罚要比普通人犯的处罚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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