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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婚姻家庭法重点及小抄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电大婚姻家庭法重点及小抄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格式:word 上传:2022-06-25 17:17:30

《电大婚姻家庭法重点及小抄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修改意见稿

1、“.....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原因多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离婚的的原因般都发生在结婚之后。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销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方本人行使以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生存期间行使,当事人方死亡以后,再不得进行离婚。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双方或方死亡后行使。两者的程序不同,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和撤销两者均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离婚和些受胁迫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婚姻的撤销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我国,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2、“.....违法婚姻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禁止离婚主义,渊源于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宗教法规。许可离婚主义。专权离婚主义是指男子享有圈套的离婚权,妇女或者没有离婚权或者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我国封建社会中的七出。限制离婚主义,当事人主观上并无过错,这种立法主义衩称为目的主义,在离婚立法史上开无责离婚主义的先河。自由离婚主义,是彻底的无责离婚主义。中国古代离婚可概括为四种方式七出和离义绝及基于特定事由的呈诉离婚。七出又称七弃,指礼法规定的丈夫出妻夫家出妇的七条理由。具体内容是逆德绝世,不孝淫妒恶疾口多言盗窃。它是男子休妻的合法理由。三不去对七出进行限制,即与更三年丧不去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有所受而无所归不去妇女无娘家可回的不去贱娶贵不去娶妻时夫家贫贱,后来富贵的不去。和离即协议弃妻,在现代称两愿离婚......”

3、“.....义绝是种强制离婚方式。呈诉离婚又称官府判离。即夫妻方基于法定的理由,向官府提出离婚之诉,由官府判离的离婚方式。根据法律规范的表达形式,可归类为具体列举主义概括主义与例示主义。根据判决离婚标准所隐含的离婚的功能作用,可归类为惩罚主义救济主义和惩罚与救济兼采主义。根据判决离婚标准的法律效力,可以归类为绝对离婚理由主义和相对离婚理由主义。婚姻法第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都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修正后的婚姻法的破裂原则在离婚功能上,是奉行补救主义,而不带有任何惩罚主义色彩。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在当事人人身关系方面的后果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

4、“.....二离婚在当事人财产关系方面的后果。三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父母双方对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般至子女周岁为止。四离婚时公房使用承租问题的处理。夫妻婚前由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婚姻关系存续年以上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配偶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离婚是上述违法行为导致的,两者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离婚出于有上述违法行为方的过错。无过错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害。探望子女裁判的强制执行问题。特点执行标的为行为执行的长期性是不直接抚养子女方对子女的亲权的实现法律保障。执行时要做好的工作重视探视权案件裁判的可操作性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涉外结婚的条件......”

5、“.....中国公民与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结婚,根据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的原则,应适用中国法律。对结婚主体的限制。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类是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现役,具有军籍的人员。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我国封建社会早婚制度形成的社会原因从经济关系看,封建社会的农村实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和自然经济中的家庭,既是消费单位,又是生产单位,迫切需要不断补充劳动力从政治制度看,实行早婚是巩固发展封建家族的需要另方面也是为了不断补充兵源役丁征收赋税从统治思想看,儒家思想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影响甚大......”

6、“.....以及医疗卫生条件差,人口死亡率高,实行早婚可以提高人口生产率方要求离婚的法律程序婚姻法规定男女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关部门调解,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或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的调解。调解和好,消除纠纷,继续保持婚姻关系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致意见,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调解无效方坚持离婚,另方坚持不离或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存在争议,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当事人亦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调解无效,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登记离婚的实质要件双方当事人必须对离婚和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7、“.....并且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诉讼离婚的特别程序。是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婚姻法第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的范围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不包括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不使用这规定。二是在特定期间对于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婚姻法第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父母养父母以及发生抚养关系子女,继承权都是相同的。简答收养的特征。收养是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法律行为,它有以下几个特征从主体看......”

8、“.....从内容看,收养是产生拟制血亲的法律行为。收养经成立,就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了依法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从形式看,收养的成立与解除,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由此可见,收养与寄养立嗣义亲干亲是有区别的。简答收养成立的条件。收养人必须是有扶养能力的成年人。收养人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能够担负起这责任的人只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且要具有扶养的经济能力。般还应具备下列条件收养人必须达到定年龄和无生育能力。收养人必须无子女。被收养人般应是未成年人。以未成年人为被收养人,既有利建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感情,也有利于收养关系的稳定。特殊情况也允许收养成年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必须有定的间隔。由于收养关系经成立立即发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双方年龄差距不宜过小。收养必须经有关当事人同意收养人同意。般要求结婚的承您收养人应夫妻双方同意......”

9、“.....另方未明确同意,但在收养后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了事实收养应认为同意。如方始终不同意,只认定与收养方的收养关系成立。送养人同意。如送养人是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配偶者需双方同意,方不同意,收养不能成立。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同意。简述收养的效力和解除收养的后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产生以下法律效力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与生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的拟制效力在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属间也有相应的表现。如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父母间,使用有关祖孙间的权利的规定等。解除收养的形成和后果解除收养的形式有两种其,因双方当事人协议而解除。其二,因当事人方的要求而解除,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解除收养后会产生定的法律效力。其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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