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没有提到结婚登记瑕疵问题。因此,仅仅由于婚姻登记手续存在瑕疵,就判定胡与张的婚姻应当被撤销是不合法理的。另种观点则认为,结婚登记是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是种行政确认行为,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范畴。本案表面是围绕胡义务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表现为身份权和财产权,以及相关的抚养赡养等义务。这样直接影响到郑的继承权,因此针对张与胡的婚姻登记,郑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该案原告主体资格,有权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结婚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是否应机关审查后的决定,这其中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婚姻的监督。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应当核实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确系其本人。如果核实结果无法确认是其本人,依法不能为其办理结婚证书。本案中,乐清市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履乐清婚姻登记撤销案的分析原稿姻的形式要件,即使存在瑕疵,也不能单据此就确认当事人的婚姻无效......”。
2、“.....当事人只是向其提出申请,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综上,本案中的婚姻登记不应被撤销,胡与张的婚姻合法有效,有两种观点。种观点主张,针对行政机关婚姻登记程序违法是否必然导致婚姻登记被撤销,并要进步撤销婚姻的问题上,我国婚姻法与行政诉讼法存在着矛盾的规定。而在婚姻效力认定领域中,婚姻法属于特别法,应当优先适用。我国婚姻法针对撤销婚姻规定的导致胡与张的婚姻登记存在程序瑕疵的主要原因,应当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因婚姻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就撤销该婚姻登记,将使行政相对人承担因行政机关程序违法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并侵犯到其婚姻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婚姻登记本身只是缔结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理。当国家行政机关作出个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撤销该行为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予以支持。另方意见则是......”。
3、“.....并在家庭成员之间建立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婚姻登记瑕疵及其对婚姻效力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如何通过行政诉讼方式,妥善化解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程序性瑕疵与当事人的婚姻效力之间的矛盾。因此,仅仅由于婚姻登记手续存在瑕疵,就判定胡与张的婚姻应当被撤销是不合法理的。另种观这种权利和义务表现为身份权和财产权,以及相关的抚养赡养等义务。这样直接影响到郑的继承权,因此针对张与胡的婚姻登记,郑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该案原告主体资格,有权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结婚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是否应予撤销对此摘要当今社会,婚姻关系在众多社会关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家庭关系的开始,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石。由婚姻关系引发的问题,必然会形成各式各样的矛盾或纠纷,从而进步造成对夫妻家庭内的婚姻效力子女抚养乃至财产分割与继承等系列方面的重大影响由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实施,当事人只是向其提出申请......”。
4、“.....综上,本案中的婚姻登记不应被撤销,胡与张的婚姻合法有效,原审中郑的诉讼请求不应被支持。参考文献谢海兵论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法律救济以郑琮琇,女,陕西省咸阳市人,兰州市安宁区甘肃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年月,胡因病去世,留下了巨额财产。年初,张将胡的母亲郑告到了上海市中院,要求继承遗产。很快,郑又将乐清市民政局起诉至乐清市法院,要求法院判形中,并没有提到结婚登记瑕疵问题。婚姻登记行为不可撤销乐清市民政局存在程序违法婚姻登记虽是由当事人主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才得以启动,但其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本质上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婚姻登记行为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取决于婚姻登这种权利和义务表现为身份权和财产权,以及相关的抚养赡养等义务。这样直接影响到郑的继承权,因此针对张与胡的婚姻登记,郑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该案原告主体资格,有权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结婚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
5、“.....即使存在瑕疵,也不能单据此就确认当事人的婚姻无效。且婚姻登记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实施,当事人只是向其提出申请,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综上,本案中的婚姻登记不应被撤销,胡与张的婚姻合法有效,期限和婚姻登记是否应予撤销入手,对婚姻登记瑕疵及其对婚姻效力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如何通过行政诉讼方式,妥善化解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程序性瑕疵与当事人的婚姻效力之间的矛盾。乐清婚姻登记撤销案的分析原稿。其该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乐清婚姻登记撤销案的分析原稿市民政局案为例兰州兰州大学,龙倩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的认定研究生法学,高晓煦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标准今日南国中旬刊,作者简介范琮琇,女,陕西省咸阳市人,兰州市安宁区甘肃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姻的形式要件,即使存在瑕疵,也不能单据此就确认当事人的婚姻无效......”。
6、“.....当事人只是向其提出申请,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综上,本案中的婚姻登记不应被撤销,胡与张的婚姻合法有效,姻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就撤销该婚姻登记,将使行政相对人承担因行政机关程序违法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并侵犯到其婚姻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婚姻登记本身只是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即使存在瑕疵,也不能单据此就确认当事人的婚姻无效。且婚姻登记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予以支持。摘要当今社会,婚姻关系在众多社会关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家庭关系的开始,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石。由婚姻关系引发的问题,必然会形成各式各样的矛盾或纠纷,从而进步造成对夫妻家庭内的婚姻效力子女抚养乃至该婚姻登记程序违法,并撤销该结婚证。年月,法院审判决支持郑的诉讼请求。张不服,提出上诉。乐清婚姻登记撤销案的分析原稿。其该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是导致胡与张的婚姻登记存在程序瑕疵的主要原因......”。
7、“.....因此,因这种权利和义务表现为身份权和财产权,以及相关的抚养赡养等义务。这样直接影响到郑的继承权,因此针对张与胡的婚姻登记,郑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该案原告主体资格,有权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结婚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是否应予撤销对此审中郑的诉讼请求不应被支持。参考文献谢海兵论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法律救济以郑诉市民政局案为例兰州兰州大学,龙倩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的认定研究生法学,高晓煦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标准今日南国中旬刊,作者简介导致胡与张的婚姻登记存在程序瑕疵的主要原因,应当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因婚姻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就撤销该婚姻登记,将使行政相对人承担因行政机关程序违法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并侵犯到其婚姻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婚姻登记本身只是缔结响。因此,这类问题必须得到妥善地解决,否则会导致家庭内部的结构不稳,社会不和谐因素滋生......”。
8、“.....从本案涉及的个争议点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法定起诉期限和婚姻登记是否应予撤销入产分割与继承等系列方面的重大影响。因此,这类问题必须得到妥善地解决,否则会导致家庭内部的结构不稳,社会不和谐因素滋生。关键词婚姻登记程序性瑕疵行政诉讼本文以乐清婚姻登记撤销案为例,从本案涉及的个争议点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法定起乐清婚姻登记撤销案的分析原稿姻的形式要件,即使存在瑕疵,也不能单据此就确认当事人的婚姻无效。且婚姻登记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实施,当事人只是向其提出申请,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综上,本案中的婚姻登记不应被撤销,胡与张的婚姻合法有效,与张的婚姻是否合法有效,实质上则是当事人向法院控告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行为是否程序合法能否被撤销。这属于典型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理应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理。当国家行政机关作出个具体行政行为时......”。
9、“.....撤销该行为导致胡与张的婚姻登记存在程序瑕疵的主要原因,应当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因婚姻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就撤销该婚姻登记,将使行政相对人承担因行政机关程序违法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并侵犯到其婚姻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婚姻登记本身只是缔结撤销对此亦有两种观点。种观点主张,针对行政机关婚姻登记程序违法是否必然导致婚姻登记被撤销,并要进步撤销婚姻的问题上,我国婚姻法与行政诉讼法存在着矛盾的规定。而在婚姻效力认定领域中,婚姻法属于特别法,应当优先适用。我国婚姻法针对撤销审查人真实身份的法定职责,因此,该项婚姻登记存在程序性瑕疵,乐清市民政局在程序上确实存在不作为的违法事实。乐清婚姻登记撤销案的分析原稿。另方意见则是,婚姻登记的效力使婚姻关系获得法律上的承认及保护,并在家庭成员之间建立了新的权形中,并没有提到结婚登记瑕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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