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会产生国有产权缺位错位和越位问题,导致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足甚至失灵。是董事会不懂事监事会不监视问题普遍存在。实践证明元董事会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是,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于经理层,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监督能力。但是。我国现行的制度设计,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要求不高,对董事和监事的任职条件缺乏必要的法定要求,导致许多董事和监事难以胜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体系不合理,缺乏普遍认可的核心价值观,相关者利益均衡的社会要求和职工参与管理的思想在中国直占据主导地位。股东内外监督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股东内部监督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为了进步研究和创建相适应的股东内部监督机制,有必要对中国企业所有者进行如下划分国有部门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非国有法人企业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按照所有权组合方式不同......”。
2、“.....后种类型又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便于阐述起见,现将上述类公司依次称为类公司见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足与扭曲并存。是在国有股股独大非人格化的国有股东通常学习两种机制共同作用的基本规律,按照系统性和适应性要求,选择与创新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国公司治理模式选择与创新的方向应如图所示,其核心思想是依法确立和维护实现公司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和员工共同利益的公司治理目标,围绕主要相关者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系统地改革与完善公司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经理会制度经营者薪酬分配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国有产权监管制度公司破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独立审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引入元与单层可选择的董事会制度,形成以相关者利益均衡为目标,股东内外监督机制并重,元与单层董事会制度并行......”。
3、“.....依法承担企业受托经营责任,从而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与制衡。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在劳动力市场尚不发达企业员工流动性较低维护企业员工利益的社会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考虑中国企业员工参与管理的社会基础与要求,中国应该借鉴德国经验,建立和完善股东与员工共同决定制度。这是进步落实企业员工民主权利,维护员工根本利益,协调股东和员工利益关系的制度保证。具体措施包括是改革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要求上市公司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非国有控股的大型股份公司和特殊行业的大型企业不能仅限于国有独资与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必须设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委员会,由此作为企业权力机构之,代表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与创新原稿规模,都没有提出这种必要的制度要求。这显然不能保证各类公司员工都能利用组织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原来试行的企业破产法规定......”。
4、“.....使公司债权人在国有产权监管机构乃至政府有关部门具有明显的偏重国有股东利益倾向法律诉讼结果执行难等现实条件下,很难利用破产制度来保护自身利益。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中,虽然增加了债权人利益保护条款,但是,许多条款的实施,对法院的裁决与执行能力及其公正性的依赖性很大,导致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仍然难以形成。因此,事实上的股东利益最大化甚至是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公司治理目标在中国现阶段不断强化。这不仅塑造优秀的董事与监事阶层,积极引入董事与监事培训选拔和淘汰的市场机制,为提高元董事会制度效率提供必要的人力保证。引入可选择的董事会制度。中国主流企业的多样性转轨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中国公司董事会制度,不是必然要采取单的元体制。考虑到元体制固有的制度缺陷和现实中确实存在些公司董事会制度失灵问题,可以引入元体制与单层体制可选择的董事会制度。当然......”。
5、“.....除了改革元董事会制度以外,应该借鉴美国经验,依法确立单层董事会的组织框架权利责任及其运行机制。为了降低制度转换成本和风险,首先要在少数大型公司范围内试点,然后再推广到其他类型公司包括大型国有企业之中。建立国有独资企了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对于公司职工权利,仅仅规定公司职工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由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劳动安全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研究决定改制和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以硬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赋予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必要的决定权或否决权。对于民主管理的具体形式,也仅仅规定在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必须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和监事......”。
6、“.....对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无论多情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国公司治理模式选择与创新的方向应如图所示,其核心思想是依法确立和维护实现公司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和员工共同利益的公司治理目标,围绕主要相关者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系统地改革与完善公司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经理会制度经营者薪酬分配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国有产权监管制度公司破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独立审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引入元与单层可选择的董事会制度,形成以相关者利益均衡为目标,股东内外监督机制并重,元与单层董事会制度并行,员工参与决策制度经营者激励机制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国有产权监督机制和信息传导机制共同发挥作用的公司治理模式。同时,要加强市场体系诚信文化和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度即使没有制度缺陷,实践中也难以获得更大的制度效率。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与创新原稿。公司治理目标的选择......”。
7、“.....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经济转轨的客观规定。因为,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需要在整体性制度安排中形成良好的债权人和公司员工利益保护机制,需要大多股东的行为理性,对经营者具有积极主动的内部监督能力。这些条件,在中国现阶段中并不完全具备,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公司治理改革中并解决。此外,股权至上不是中国社会普遍认可的核心价值观,相关者利益均衡的社会要求和职工参与管理的思想在中国直占据主导地位。股东内外监督,推进银行改革和政府改革,提高银行商业化运作水平和政府市场监管能力,为中国公司治理系统运行提供必要的外部支持条件。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与创新原稿。是按照决策权与监督权分离与制衡的原则,合理界定董事会与监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限与责任。是强化董事会民主决策制度和董事与董事会的问责制度。是改革和完善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同时提高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8、“.....通过适度提高董事津贴和职务消费水平引入期权分配制度等手段。提高独立董事和独立监事职务的吸引力,形成激励约束相融的长效机制。是允许和支持各类公司主动进行个性化的董事会制度改革和创新。是大力培育和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足与扭曲并存。是在国有股股独大非人格化的国有股东通常存在自我激励与约束不足等天然缺陷的条件下,显然存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乃至经理层都受制于国有大股东的情况,国有大股东旦失去应有的监督与约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就会产生国有产权缺位错位和越位问题,导致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足甚至失灵。是董事会不懂事监事会不监视问题普遍存在。实践证明元董事会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是,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于经理层,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监督能力。但是。我国现行的制度设计,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要求不高,对董事和监事的任职条件缺乏必要的法定要求......”。
9、“.....董事会考核与薪酬体系不合理,缺乏规定公司职工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由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劳动安全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研究决定改制和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以硬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赋予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必要的决定权或否决权。对于民主管理的具体形式,也仅仅规定在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必须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和监事,但对职工代表数量素质要求和必要的保证措施等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无论多大规模,都没有提出这种必要的制度要求。这显然不能保法规制度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公司信息,非上市企业却没有这种制度要求,这与我国主流企业中非上市国有企业较多,需要增加非上市国有企业透明度的现实要求不符......”。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