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中华民国约法。共章条,在第条规定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请愿于立法院之权,但对所有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全部做了于法律范围内的限制。年中华民国宪草。段祺瑞组织安福国会,于年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但由于次年段祺瑞在直皖战争中被皖系军阀打败,被迫下台,这部宪法草案未来得及通过就被作废。共同纲领。共章条,其中第条规定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的自由权。年月,据情势发展而赋予了新的内涵,即在早期是训政和以党治国,在后期则是通过改良,对权宪法进行再加工,以期让赋权式的宪法变成常规意义上的限权宪法与民权宪法。在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上,训政时期的太原约法草案规定的人权入宪和直接保障主义是相当进步的,但可惜未能付诸实践。与之相比,其余几部宪法性文件则完全采用间接保障主义,使公民权利受到了保留和限制。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路径提供了现实基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2、“.....国民党时期的法律体系被彻底摧毁,由此开始了新的法律体系的建构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到目前为止,共制定了部宪法以及部带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通过这些宪法文本我们可以看到,请愿权年来进京上访人员的数量居高不下,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这种官本位与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行政司法合的司法传统。中国古代法律的实施,主要通过数量庞大的职业官僚机构进行执法和司法,地方各级官府都是行政与司法合,从事具体执法司法的绝大多数官员不专业不负责,整体司法水平不高。司法力量分布不均衡,从中央到地方逐渐衰减,结果越是基层的民众越是感受不到司法的神圣,无法建立起对法律的认同感。在司法制度上以行政为主导,而且受儒家视民间诉讼为教化不行民风不淳的无讼息讼思想影响,诉讼制度不发达,重民间调解轻司法审判,般规定只有不接受调解的案件才可以提起诉讼。在具体的司法裁判上,除依据法律外......”。
3、“.....在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上,训政时期的太原约法草案规定的人权入宪和直接保障主义是相当进步的,但可惜未能付诸实践。与之相比,其余几部宪法性文件则完全采用间接保障主义,使公民权利受到了保留和限制。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路径提供了现实基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家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国民党时期的法律体系被彻底摧毁,由此开始了新的法律体系的建构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到目前为止,共制定了部宪法以及部带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通过这些宪法文本我们可以看到,请愿权这名称已经消失,其实质性的内容存在于被宪法学者所归纳的监督权之中。官本位与权力本位共存的政治文化。在家国体的我国信访权利的法律溯源原稿。这背反现象表明当前,在公民信访权利的保障上,存在着种制度黑洞,吞噬了本应与公民基本权利规定同步增加的信访权利。从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分析,相比于司法救济行政救济的成本昂贵,信访这种公共产品由于价格低廉......”。
4、“.....甚至形成了种路径依赖,在相当大的社会层面上产生了替代效应,信访作为种补充救济制度本身反而成为了社会问题,导致出现了疏与堵之间的悖论。而要打破这种悖论,技术上的修补如行政命令政绩压力联席会议社会动员突击维稳等,在个特定时期可能是有效的也是必要的,但要根本解决这社会问题,则必须以宪政的思维理念,从国家制度化的层面重新作出安排。参考文献王世杰,钱,信访这种公共产品由于价格低廉,被些公民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所采用,甚至形成了种路径依赖,在相当大的社会层面上产生了替代效应,信访作为种补充救济制度本身反而成为了社会问题,导致出现了疏与堵之间的悖论。而要打破这种悖论,技术上的修补如行政命令政绩压力联席会议社会动员突击维稳等,在个特定时期可能是有效的也是必要的,但要根本解决这社会问题,则必须以宪政的思维理念,从国家制度化的层面重新作出安排......”。
5、“.....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张千帆宪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我国信访权利的法律溯源原稿。中华民国宪条款提升至总则位臵。纵观以上公民基本权利和信访制度的发展演进,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个结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信访权利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包容和实质上的关联,呈现出种正向比例关系,即信访权利随着公民权利的增减而同步变化。突出的例证有两个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程度最低,信访权利的保障也同样处在最低程度是年收容遣送制度消亡,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状况明显改善,随即就出现了新中国历史上的首个信访洪峰。但这样的总体趋势并不表明,公民基本权利规定的增加必然会促进信访权利的保障,在些阶段,公民基本权利规定的增加与信访权利保障的实际情况之间还会出现偏离,信访权利反而受到诸多限制,特别是来自行政力量的限事实相对应,作为信访权利存在载体的信访制度......”。
6、“.....年,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公民信访权利的实体保障开始由国务院的决定上升到行政法规的法律层面。但这时期信访机构的职责仍然是转达和转办,公民信访权利难以得到有效的实体保障。年,国务院出台了新的信访条例,与年的旧信访条例相比,新增加和修改的条文达到条,占到,内容有了很大的突破,突出了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原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臵。纵观以上公民基本权利和信访制度的发展演进,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个结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信访权利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包容和实质上的关联,呈现出种正向比例关系,即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部宪法对公民监督权作出了规定,从而为信访权利提供了宪法依据。但在以后,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阶级斗争出现扩大化以致年开始了长达年的文化大革命,对民主与法治造成了极大地破坏,公民基本权利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年宪法。共章条......”。
7、“.....有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控告或者口头控告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刁难阻碍和打击报复。这部宪法带有明显的文革印记,政治宣示的意义大于法律实质,内容和结构都十分简单笼统,公民权利与自由被明显削减,仅有条规定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年宪法。共章条,其中有条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在第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信访权利随着公民权利的增减而同步变化。突出的例证有两个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程度最低,信访权利的保障也同样处在最低程度是年收容遣送制度消亡,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状况明显改善,随即就出现了新中国历史上的首个信访洪峰。但这样的总体趋势并不表明,公民基本权利规定的增加必然会促进信访权利的保障,在些阶段,公民基本权利规定的增加与信访权利保障的实际情况之间还会出现偏离,信访权利反而受到诸多限制,特别是来自行政力量的限制。这背反现象表明当前,在公民信访权利的保障上......”。
8、“.....吞噬了本应与公民基本权利规定同步增加的信访权利。从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分析,相比于司法救济行政救济的成本昂年天坛宪草。这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部宪法草案,这部草案的第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依法律有请愿及陈述之权。由于袁世凯对这部草案不满,这部草案规定的公民权利没有得到切实保障,中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水平,又回到了清末预备立宪阶段。年中华民国约法。共章条,在第条规定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请愿于立法院之权,但对所有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全部做了于法律范围内的限制。年中华民国宪草。段祺瑞组织安福国会,于年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但由于次年段祺瑞在直皖战争中被皖系军阀打败,被迫下台,这部宪法草案未来得及通过就被作废。共同纲领。共章条,其中第条规定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的自由权。年月,政,同时国民党内部由于孙中山的去世而发生分裂。我国信访权利的法律溯源原稿。年......”。
9、“.....钦定宪法大纲只列君上之权,纯为日本宪法的副本,无不与之相同。内容主要以维护皇帝至高无上的尊严和地位为主,带有浓厚的皇权色彩,仅赋予了臣民项权利自由和义务,并且还施加了诸多限制。年,出台了宪法重大信条十条。十信条被视为中国历史上第部宪法,也是清朝颁布的唯部宪法。十信条是迫于革命压力的产物,带有明显的妥协特征,在内容上没有规定人民的权利,但对皇权进行了实质性的限制。综上所述,清末预备立宪的根本动力,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压力。在整个过程中,清政府都是处于被动的打败,被迫下台,这部宪法草案未来得及通过就被作废。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部成文的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只列君上之权,纯为日本宪法的副本,无不与之相同。内容主要以维护皇帝至高无上的尊严和地位为主,带有浓厚的皇权色彩,仅赋予了臣民项权利自由和义务,并且还施加了诸多限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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