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阶段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的呼声此起彼伏,就是在这样的种宏观的社会背景下展开的。可以说,现阶段中国所面临的大部分问题与这样的种元经济结构紧密相连。所以,中国的任何改革都是牵发而动全身的,这就注定了我国社会改革的脚步只能是温和体系的建立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社区管理的转变等诸多方面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由理念要求尊重失地农民对于国家所做的贡献和牺牲,并要求国家在土地征用和征收过程中应在法律及政策制定上,体现出对失地农民的特殊照顾。详言之,就是要改革目前征地补偿费分配机制混乱补偿机制单差别待遇明显产值计算不准确以及实现角色转换的各种机制缺失等弊端,充分尊重和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社会合作理念要求失地农民在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充分认名惊诧,在研究此问题时,需要些真正意义上的大历史观。其实,细致考察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轨迹,就可以发现该问题也是符合上述结论的......”。
2、“.....而其最初发源地也是在江苏浙江以及广东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只是后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在中共十届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来,失地农民问题几乎成为全国都在关注的个社会问题。本文试图从社会公正的视域来对都在关注的个社会问题。本文试图从社会公正的视域来对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进行相关的研究,以期抛砖引玉。从种程度而言,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从社会公正的视角而言,是部分地违背社会的基本公正价值目标的。因此,任何个致力于为公民谋福利的政府,都应高度重视在城市化或者说是在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诸如社会不公贫富差距,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各种民生问题,失地农民的问题即其中的问题之。我国政府作为代表为最广大人民谋取社会福祉的政府,亦不例外。当然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研究原稿用第,完善土地利益分享法律机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3、“.....同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换言之,征地补偿安臵费用可以分为部分即土地所有权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土地补偿费应该归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即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所有安臵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社会发展必须靠相互的合作和沟通始能完成。个体人只有在社会中进行有效的社会合作,才有可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失地农民亦应适当理解和包容政府,并积极支持政府合法合理的社会发展规划。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公正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法社会法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是任何个国家从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迈进的必然结果,或者说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只要考察下当今世界较发达国家走过的社会发展轨迹,我们就可以毫无疑义的得出上述其户籍是否在本地区或工作时间的长短......”。
4、“.....但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政治权利诉求渠道不顺畅等固有的特点,使得各地区吸收失地农民加入工会直存在操作困难的问题。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研究原稿。社会公正视域下失地农民问题的化解之道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如何在制度设计和建设的范围内实现机会公平,尤其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制度构建,尤显重要。笔者认为,构建以下法律制度对于失地农民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困难的问题。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研究原稿。社会公正基本规则与失地农民问题现代社会中社会公正基本规则的完整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平等自由社会合作的理念依据和现代化进程以及市场经济的现实依据。其中,平等理念要求政府应将失地农民问题作为个主要的社会问题看待,应该充分重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重视失地农民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特殊贡献和牺牲......”。
5、“.....建立城市居民与失地农民之间的统的就业市场。首先,从制度上消除对失地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为此就应该对失地农民给予国民待遇并赋予其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其次,需要相关立法加速消除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歧视。目前我国关于就业歧视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劳动法中,但劳动法仅列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歧视项,而将现实中失地农民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问题排除在法定的就业歧视之外,从而使得我国的反就业歧视缺少法律依据。尽管在目前就业促进法的建立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社区管理的转变等诸多方面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由理念要求尊重失地农民对于国家所做的贡献和牺牲,并要求国家在土地征用和征收过程中应在法律及政策制定上,体现出对失地农民的特殊照顾。详言之,就是要改革目前征地补偿费分配机制混乱补偿机制单差别待遇明显产值计算不准确以及实现角色转换的各种机制缺失等弊端,充分尊重和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6、“.....应充分认识到第,完善劳动就业利益分享法律机制。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元经济结构的存在,我国长期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按照两种不同的模式和水平来安排就业,从而人为地将社会公民分为两类不同的群体,这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是罕见的。现阶段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的呼声此起彼伏,就是在这样的种宏观的社会背景下展开的。可以说,现阶段中国所面临的大部分问题与这样的种元经济结构紧密相连。所以,中国的任何改革都是牵发而动全身的,这就注定了我国社会改革的脚步只能是温和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即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所有安臵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应该完全归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失地农民所有,用于生活安臵和安排生产。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部分补偿费用的具体受益对象,但我们可以比较确定地推论出受益的对象主要包括失地农民和集体。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受益对象已惠及到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另外......”。
7、“.....即使不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计算在内,仅安臵补助费按底线算也已达到征补偿费用。可实际情况却是,最拥有发言权和最应该受益的群体失地农民所得的收益反而最少据有关资料统计,各补偿对象所占的比重为农民,农村集体,政府及各部门。可见,现在我们要做的仅仅是把上帝的归还上帝,把撒旦的归还撒旦,土地各利益分享主体之间各得其所,并在最大意义上保障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牺牲的失地农民的权益。第,完善针对失地农民的劳动利益保护法律机制。事实上,劳动利益保护法律机制不仅仅是针对失地农民而言的,在当下中国大规论。所以,社会各界大可不必为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而莫名惊诧,在研究此问题时,需要些真正意义上的大历史观。其实,细致考察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轨迹,就可以发现该问题也是符合上述结论的。因为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真正产生是在世纪年代......”。
8、“.....只是后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在中共十届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来,失地农民问题几乎成为全国的建立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社区管理的转变等诸多方面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由理念要求尊重失地农民对于国家所做的贡献和牺牲,并要求国家在土地征用和征收过程中应在法律及政策制定上,体现出对失地农民的特殊照顾。详言之,就是要改革目前征地补偿费分配机制混乱补偿机制单差别待遇明显产值计算不准确以及实现角色转换的各种机制缺失等弊端,充分尊重和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社会合作理念要求失地农民在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充分认识到用第,完善土地利益分享法律机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土地征用实行保证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不因失去土地而降低生活水平的征地补偿原则。同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9、“.....征地补偿安臵费用可以分为部分即土地所有权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土地补偿费应该归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即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所有安臵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中,但劳动法仅列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歧视项,而将现实中失地农民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问题排除在法定的就业歧视之外,从而使得我国的反就业歧视缺少法律依据。尽管在目前就业促进法草案中有相关的反就业歧视的内容,但其细化程度以及保障力度远远不够。再次,可成立失地农民工会,依靠失地农民集体的力量来消除就业歧视。尽管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并明确要求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研究原稿地总费用的,若加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至少应得到占征地总费用的安臵和补偿费用。可实际情况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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