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这些问题,土地应当怎样管理,怎样推进体制改革,都是下步深化改革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重点和难点。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沿革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中国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土地律归国家所有。进入封建社会后,我国的土地制度仍然是国家所有制,但在具体实施中,主,国家高度集中土地资源的配臵和管理权力。比如,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十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公顷的。此条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城镇化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但在我国现行土地体制下,面临着土地供应不足地方财政对土地高度依赖土地使用效率下降农民权益和粮食安全受到影响卖地和工程腐败不断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土地应当怎样管理,怎样推进备土地,由于国家的土地所有者权益没有得到体现......”。
2、“.....在农村,名义上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在行使所有权时,又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首先,集体土地受到国家政策和规划的调控。其次,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十分模糊,多数地方的村级组织实际上代表集体土地所有者发挥作用,而村级组织虽然是通过村民自主选举产生,但受制于乡镇党委政府,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事实上是行政机构的延伸。再次,国家可以根据需要征收或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在任何情况下,国有土地都不可能沿革现状与改革方向原稿。我国城乡土地体制的特点结合上文对我国土地制度历史沿革的梳理和当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土地体制具有以下个特点城乡元结构下的土地体制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可以依法划拨或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交易,但用途转变受到严格管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但不得买卖承包地,如果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承中国城乡土地体制的沿革现状与改革方向原稿入土地市场等价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地价,从而优化土地资源的配臵。最后,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要本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精神,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要考虑土地制度的历史延续性和改革的可操作性,让各方利益相关者参加讨论和发表意见,对各种方案和法律草案进行实施成效和后果的预估,使有关土地与住宅体制改革的法律为科学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而服务同时,国家对城市用地实施行政划拨制度,基本上是把国有土地产权无偿无限期地给公共部门和单位使用。在年我国颁布的第部宪法中,代表大会负责,各省市县政府也同时向当地的立法机构负责,这种复杂的管理方式,加之政府横向部门之间职责界定不清,使得国有土地的法人代表出现了虚化问题。而土地使用单位,特别是国有单位,只要获得政府计划审批......”。
4、“.....由于国家的土地所有者权益没有得到体现,国家所有制实际上已经演变为单位所有制。此外,农村的建设用地宅基地耕地,都不能进行抵押贷款,也不能入股,交易受到限制,因此,土地不能作为资产来为农民获得利益,使得农民少了个重要的增加收入和致让招拍挂制度,打破土地的行政垄断势在必行。其次,不同所有制土地等价交换,同地同价,对于非公益性用地,不再经政府征用,集体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由用地商到土地交易所寻找,其交易中的级差地租,由政府通过税收的办法加以调节。对于公益性用地,国家也应遵循不同所有者之间产权平等的理论,按照市价进行收购,价格太高的,可以用税收或级差地租的办法加以调节。再次,不同所有制土地,不同法人占有的土地年期产权,平等进入土地交易市场,根据市场经济原则,集体土地只要符合规划,就应该与国有土地样地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另方面,国家高度集中土地资源的配臵和管理权力。比如......”。
5、“.....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十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公顷的。此条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我国城乡土地体制的特点结合上文对我国土地制度历史沿革的梳理和当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土地体制具有以下个特点城乡元结构下的土地体制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可以依法所有权与土地买卖即土地使用权的让渡不发生对应的联系。显而易见,在我国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形式直是土地国有制。在农村,名义上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在行使所有权时,又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首先,集体土地受到国家政策和规划的调控。其次,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十分模糊,多数地方的村级组织实际上代表集体土地所有者发挥作用,而村级组织虽然是通过村民自主选举产生,但受制于乡镇党委政府,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事实上是行政机构的延伸......”。
6、“.....国家可以根据需要征收或征用集体所有拨或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交易,但用途转变受到严格管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但不得买卖承包地,如果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还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土地产权模糊不清在城市,名义上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在实际经营管理中要由具体的实体机构来实施。根据现有的制度安排,国有土地资源长期是由从中央到各省市县的多级政府来管辖,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负责,中央政府向全国人民城镇化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但在我国现行土地体制下,面临着土地供应不足地方财政对土地高度依赖土地使用效率下降农民权益和粮食安全受到影响卖地和工程腐败不断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土地应当怎样管理,怎样推进体制改革......”。
7、“.....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沿革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中国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土地律归国家所有。进入封建社会后,我国的土地制度仍然是国家所有制,但在具体实施中,主加强对土地的总量控制和规划引导,在微观层面让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臵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废除现行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打破土地的行政垄断势在必行。其次,不同所有制土地等价交换,同地同价,对于非公益性用地,不再经政府征用,集体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由用地商到土地交易所寻找,其交易中的级差地租,由政府通过税收的办法加以调节。对于公益性用地,国家也应遵循不同所有者之间产权平等的理论,按照市价进行收购,价格太高的,可以用税收或级差地租的办法加以调节。再次,不互助组组建初级农业合作社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步实施。在高级农业合作社阶段,农民的土地无偿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这是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的质变阶段......”。
8、“.....主要通过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合并,将土地加以集中,实行公社集体所有,产品按需分配。年,中央提出土地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即土地归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级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归生产队,由农民统使用,劳动报酬按工分分配。这制度安排,虽然在给农民的自留地政策上有所反复,但总体上直实行到世纪年代末年代初。富的渠道。阻碍农民进城及城市化战略的推进发展中的城市化过程,有个人口从农村退出和进入城市的过程,其退出和进入,必然涉及财产臵换交易等制度和行为,且退出的成本收益和进入居住的能力与成本是人口最终能不能完全城市化的关键。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由于农民无权自行处臵级差地租较高的承包土地,包括宅基地,而大片农田和宅基地退出复垦后,几乎没有补偿,也无法变现换取城市住宅,向城市流动的退出损失太大,且进入城市安居成本又太高,实际上形成了城市化中农村人口的退出障碍。中国城乡土地体制拨或出让土地使用权......”。
9、“.....但用途转变受到严格管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但不得买卖承包地,如果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还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土地产权模糊不清在城市,名义上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在实际经营管理中要由具体的实体机构来实施。根据现有的制度安排,国有土地资源长期是由从中央到各省市县的多级政府来管辖,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负责,中央政府向全国人民入土地市场等价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地价,从而优化土地资源的配臵。最后,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要本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精神,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要考虑土地制度的历史延续性和改革的可操作性,让各方利益相关者参加讨论和发表意见,对各种方案和法律草案进行实施成效和后果的预估,使有关土地与住宅体制改革的法律为科学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而服务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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