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分别处理不作累加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第十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新商品房购买合同示范文本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新商品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3、“.....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以就下列事项约定第十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4、“.....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十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的使用性质。新商品房购买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第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分别处理不作累加逾期在日之内......”。
5、“.....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
6、“.....新商品房购买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新商品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7、“.....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新商品房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
8、“.....新商品朝向。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第条买受人逾期付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9、“.....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的使用性质。新商品房购买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购买合同示范文本。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第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分别处理不作累加逾期不超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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