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该机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者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情形拒不执行政务处分决定的情形拒不配合或者阻碍调查的情形对检举人证人或者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情形诬告陷害公职人员的情形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第十条第十条第章法律责任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违反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的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检举事项检举受理情况以及检举人信息的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收受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的财物以及其他利益的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的违反规定采取调查措施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2、“.....造成不不予政务处分。第十条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公职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包庇同案人员的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章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十条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的,予以开除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年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级机关批准。第章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十条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
3、“.....监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的违反规定采取调查措施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违反回避等程序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依法受理和处理公职人员复审复核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第十条制定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第十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相关具体规定。第十条本法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果需要复审复核,适用当时的规定。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当时的规定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认为是违法的,依照当时的规定处理,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违法或者根据本法处理较轻的,适用本法。第十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条结语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4、“.....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第十条第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有下列行为之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情形贪污贿赂的情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情形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撤职的情况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第十条第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第十条第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有下列行为之,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
5、“.....完善与党纪处分相对应的政务处分制度。规定政务处分的主体既包括监察机关,又包括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统设置处分的法定事由和适用规则,保证处分适用上的统规范。是整合规范政务处分法律制度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第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遵循以下思路和原则第方面思路和原则着力解决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薄弱处分程序不规范处分决定畸轻畸重对国有企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公职人员处分缺乏法律依据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细化违法情形处分幅度和处分程序。是坚持问题导向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第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遵循以下思路和原则第方面思路和原则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协调衔接,保证法律体系的内在致性。同时注重与党纪的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贯通。政务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职人员的级别薪酬待遇,按照原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安排相应的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并在原政务处分决定公布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6、“.....细化违法情形处分幅度和处分程序。是坚持问题导向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第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遵循以下思路和原则第方面思路和原则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协调衔接,保证法律体系的内在致性。同时注重与党纪的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贯通。第十条第十条第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第十条第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有下列行为之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情形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情形对依法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为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的情形诬告陷害......”。
7、“.....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制定政务处分法,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使自觉坚持和切实维护党的领导成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为有效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最大制度优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由于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法律,监察法首次提出政务处分概念,并以其代替政纪处分,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制定政务处分法,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制定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推进政务处分的法治化规范化职务职级级别薪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
8、“.....予以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有下列行为之,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形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的情形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情形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情形不按照规定公开工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情形其他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有前款第项第项和第项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第十条第十条第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有下列行为之,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待遇政务处分直接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职级级别薪酬待遇等重要事项......”。
9、“.....政务处分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政务处分法,明确实施政务处分的主体,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被处分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等,有利于处分决定机关单位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制定政务处分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印发施行月印发,月日起施行牵头国家监察委员会参加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第起草过程根据工作责任这个法律案确定由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我委接到草案初稿后,立即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政务处分法立法工作专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步开展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听取委员会组员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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