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建立健全的合作医疗费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管理和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作医疗的管理提出批评和建议第十条参加合作医疗者有以下义务遵守和维护合作医疗的章程和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基金妥善保管合作医疗的有关文书凭证检举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破坏合作医疗的行为。第十章违规处罚第十条经办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者,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戒勉谈话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对象作辞退或分流处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医的原则进行审定,合格者与县合管中心签定合同后方可颁发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网友投稿。第十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第十条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成立合作医疗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张榜公布合作医疗资金兑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第不视为增加农民负担。第条合作医疗实行政府负责农民参与民办公助县办县管的工作方针坚持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合作医疗形式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着力缓解农民住院费用承载压力的原则。第条公平公正普及的原则。第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合作医疗管理及与合作医疗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性病吸毒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网友投稿库,乡镇财政所必须在上年度月底以前全部转入县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储存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网友投稿。第十条补助办法实行由县合管中心统管理和审查,定点医疗机构兑付的办法。县合管中心根据定点医院业务情况每月预付定周转金。补助额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元县直定点医院在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经治定点医院审查与补助即资格审定......”。
3、“.....县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颁布的设置标准,根据中西结合专科和综合医疗兼顾,方便农民就医的原则进行审定,合格者与县合管中心签定合同后方可颁发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为保障我县农民的身体健康,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推行。根据中共中央关机制,按现行政策,农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元,中央省市县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配套资助元。第十条在县财政设立合作医疗专用基金帐户,按照管用分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依规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代收农民个人基金的责任单位。农民按规定应缴纳的个人合作医疗基金由村委会按农业人口数以户为单位统收缴,由乡镇财政统入违规处罚第十条经办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者,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戒勉谈话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对象作辞退或分流处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4、“.....向病人索取好处的套用转移合作医疗预拨经费,造成补偿短缺的为他人及亲友提供虚假证据或知情不报的擅人负责,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张榜公布合作医疗资金兑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第章监督机制第十条成立由人大监察审计财政物价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资金收支经费预决算检查医疗机构服务情况,协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合作医疗中的不法行为。县纪委要制定合作更改标准,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的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网友投稿。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性病吸毒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治疗费用。医疗事故以及因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十未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医药费用......”。
5、“.....第章医疗服务与责任第十条县卫生局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第十条鼓励县乡村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扶持合作医疗。农村保户参加合作医疗经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重度残疾人即视力级肢体级以上,重度精神病人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残联解决。第十条合作医疗基金统由县合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管理使用,并建立健全的合作医疗费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管理和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后原则上不中途办理参合手续复退军人除外。第十条县合管中心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由农户保管,并建立合作医疗档案,对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费用补助等进行逐项登记。第章筹资与管理第十条合作医疗严格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按现行政策,农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元,中央省市县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配套资助元。院时经定点医院审查后兑付......”。
6、“.....必须在天内向县合管中心申报详细家庭住址户主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医疗机构电话联系方式,经核实批准,同意在外地正规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凭规定手续和住院及明细清单到县合管中心审查,按规定在县合管中心办理医药费用补助。起付线元,补助比例。第十条定点医疗机构对本院无条件诊治的病进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农办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章总则第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履行缴费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其缴费更改标准,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的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网友投稿。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性病吸毒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医疗事故以及因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十未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医药费用,有冒名或挂名住院,配药等欺骗行为的医疗费用。第章医疗服务与责任第十条县卫生局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库,乡镇财政所必须在上年度月底以前全部转入县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储存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网友投稿。第十条补助办法实行由县合管中心统管理和审查,定点医疗机构兑付的办法。县合管中心根据定点医院业务情况每月预付定周转金。补助额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元县直定点医院在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经治定点医院审查与补助即作医疗参合人员花名册。合作医疗为每年元月日正式启动,年为周期。启动之前农民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补助,启动后原则上不中途办理参合手续复退军人除外。第十条县合管中心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由农户保管,并建立合作医疗档案......”。
8、“.....第章筹资与管理第十条合作医疗严格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网友投稿十条在县财政设立合作医疗专用基金帐户,按照管用分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依规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代收农民个人基金的责任单位。农民按规定应缴纳的个人合作医疗基金由村委会按农业人口数以户为单位统收缴,由乡镇财政统入库,乡镇财政所必须在上年度月底以前全部转入县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储存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库,乡镇财政所必须在上年度月底以前全部转入县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储存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网友投稿。第十条补助办法实行由县合管中心统管理和审查,定点医疗机构兑付的办法。县合管中心根据定点医院业务情况每月预付定周转金。补助额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元县直定点医院在以下的医疗费用......”。
9、“.....入院不足小时的留观病人医药费用不予报销。第十条农民参与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含出县外务工人员等必须全部参加,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凡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均由各乡镇村按照县合管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参与手续,同时建立合作医疗参合人员花名册。合作医疗为每年元月日正式启动,年为周期。启动之前农民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补助,启动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重度残疾人即视力级肢体级以上,重度精神病人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残联解决。第十条合作医疗基金统由县合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管理使用,并建立健全的合作医疗费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管理和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作医疗基金帐户年度节余资金转入下年度。第十条县合管中心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人应及时转诊,如需转省市医院治疗的须持定点医院的转诊意见到县合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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