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集体土地合同篇年月日,原告王与被告嵇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份,双方约定原告将其位于王兴中学门前的间平房两间厨房十间猪舍台饲料机等墙院内所有建筑设施以及院外零星土地转让给被告,被告于年月日次性付给原告转让费元,王协助嵇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由嵇负担等。时任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的李及村委会副主任无正主任张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签字。协议签订后,被告按约支付了转让费元,原告亦向被告交付房屋及其他标的物。交付后,被告对上述房屋进行了维修和装潢,并增添了院墙门等。年月日,原告以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应归于无效为由向审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上述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和饲料机等。另,讼争房屋除上述间平房及两间厨房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外,其他无任何手续......”。
2、“.....被告在王兴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已法规定了村集体用地只作为本村民调制,非本村民或城镇居民等局外人不得买卖,禁止买卖所以楼主这种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以前几年的北京的艺术村就是个最典型的案例,打官司全输呀,慎重呀案情简介年月,原告潘反诉被告与经理部签订村民住宅集资代建协议书份,双方约定原告潘缴纳集资建房款元,选定经理部开发建造的生活小区中房号为的房屋套,同日原告潘缴纳了全部房款。年月,被告张反诉原告的房屋被拆迁,被告张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安臵协议份,约定拆迁单位将自经理部购得的本案争议房屋室安臵给被告张。年月原告潘通过经理部取得房屋并进行了装潢,于同年月入住。同年月日晚时许,原告潘回到室,发现房门被撬,被告张等人在该房屋内,并称该室系拆迁安臵给他的房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原告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停止妨碍其居住。被告张接到诉状后,向法院提起反诉。争执意见对该案如何处理,第种意见认为......”。
3、“.....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故应认定原被告分别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据此,原被告双方均未取得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应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第种意见认为,应根据本案的实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条第款规定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根据上述规定,宅基地转让必须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准予,此属行政许可,即合同生效必须有此要式,而且买受方只能拥有处宅基地。司法实践中,般以此理由认定无效为主......”。
4、“.....即在购买人购房以后,获得了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同时,其又符合取得宅基地的条件,应当认定为有效。因此,本案双方签订的房屋等不动产部分买卖协议应属无效。第,无效情形下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被认定无效以后,双方各自返还财产应属于常态的种处理方式。无效以后主要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存在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虽然。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份......”。
5、“.....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集体土地合同锦集篇集体土地合同锦集篇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体土地合同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集体土地合同篇年月日,原告王与被告嵇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份......”。
6、“.....这理解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第十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及共同共有人不得要求将共有的财产分出或者转让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分析内容提要首先对无效合同的概念加以说明。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应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首先对无效合同的概念加以说明。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应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无效方依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有人认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必然导致的深入发展,大量外来资金与人口涌入,使村镇集体土地的价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农用地的收益率明显高于农用地。是国家征用集体土地是按产值补偿,而当前土地市场价格远远超出该标准,用地者到国家严格控制的土地级市场受让土地成本过高。在土地补偿水平与用地成本比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转。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旧村改造的推进,相当部分村成为实体化的经济组织,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自然将手中所掌握并能实际加以运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来进行土地经营。可以说,在定意义上......”。
8、“.....既然有买有卖,其间就难免产生纠纷。为了处理日益涌现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但是,通过近年来的实践,这司法解释也暴露出自身的些不足,尤其是从司法解释序言中所体现的立法旨意看,该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规定的,并未把占国土很大比例的农村集体土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义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直接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9、“.....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笔者认为,农民集体不是个抽象的名词,而是种能按章程或规则行使权利的组织形式。在农民集体中每个成员的权利是平等的,如对集体土地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集体成员的权利是集体所有权的组成部分,全体成员大会是集体的最高权力机关。但是,集体中的成员不能以个人身份享有和行使集体所有权,对集体土地和其他财产不享有可分割的特定份额。所以,集体所有既不同于个人所有基础上的共有,也不同于股份制基础上的法人所有。故集体土地所他的房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