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分析摘要信息披露是金融市场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对于有着特别市场目标的绿色金融市场而言更是如此。中介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看门人,是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角色。绿色金融市场对发行人绿色身份资金投向的特别要求,需要中介机构承担额外的职能,进而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为实现市场的绿色目标,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看门人不再仅为保护投资者而守门,还需为维护社会环易的根本追求是获利,中介机构的存在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者免因欺诈受损。那么种金融产品是否切实符合环保标准,并不直接影响投资者切身利益。退步说,即便将投资者希望投资环保项目列为目的,当项目虽不符合绿色标准,于社会环境无功但尚且无害时,依然要求中介机构严格恪守绿色准则,便也说明中介机构于此需考虑更多的社会环境因素。可以发现,与保护投资者相同,在履职中实现保护社会环境效益,属于要求中介机构维护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中介机构本身也是市场主体,但与普通企业相比具有更强的社会性,因而行业特性也要求中介机构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且随着中介机构地位升高和功能扩展逐步加强。来促使声誉资本的失灵加剧恶性循环在占据垄断或者较高市场份额的情况下,声誉机制对中介机构的影响将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应让中介机构承担多少具体如何承担,才能实现法律震慑与中介机构市场发展的平衡,有待实践与理论的进步探讨。参考文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绿化中国金融体系课题组,张承惠,谢孟哲,等发展中国绿色金融的逻辑与框架金融论坛,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半年度分析简报马骏发展绿债要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经济参考报,郑成良主编法理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朱慈蕴论金融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从应对和防范危机的长效机制出发清华法学,美约翰科菲看门人机制市行融资,进而公司不正当地享受了利益,投资者和社会赋予其的额外利益和期待落空。定程度上,也是基于对中介机构的信赖,付出额外对价,而中介机构的失职,导致了损失。因此,本质上,两种因果关系存在共性,也存在区别。结语综上所述,绿色既是这个特别市场的身份证,也是其存在之根本目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后果在绿色金融市场更为致命。绿色金融市场的特征和特殊市场目标对中介机构提出了特别需求,要求中介机构特别关注融资者环境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其绿色身份。中介机构对绿色金融市场大门的把控,保护投资者惯常投资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社会环境效益,或者说是对实现社会环境效益的期待和付出。现有法律绿色金融市场法律责任特殊性分析参考版环境造成直观侵害,而因与市场绿色标准不符,导致的社会投资者绿色期待的落空。此时的损害后果具体指向较为复杂。因此,绿色金融市场中的损害结果可能无法像传统市场中直观地从证券价格浮动中划定,而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个案情况进行判断传统虚假陈述侵权的因果关系要认定产品市场价格受虚假陈述影响,且投资者基于合理信赖进行了证券交易,适用建立于市场欺诈理论前提上的推定因果关系。而对于社会环境效益受损投资者支付的额外绿色溢价损失与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在于,如非中介机构的失职,非绿色项目便无法在绿色金融市场进行融资,进而公司不正当地享受了利益,投资者和社会赋予其为主。在具备监督条件情况下,如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仍然放任不绿项目虚顶头衔,那么也构成违法行为。这两种模式对应到传统金融市场中可归结为中介机构虚假陈述行为的发行时虚假陈述及存续期间的虚假陈述,但与传统金融市场中的表现及责任承担有联系又有不同传统中介机构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是纯粹经济损失,具体指向投资差额损失佣金税费利息等等。而绿色金融市场中的特别损害后果则是环境效益的损失投资者让渡的额外绿色溢价的损失。方面,就环境效益而言,较直接的可能损失是发行人项目的执行对环境造成不符合市场目标的侵害,从而导致损失,具体指向需要承担的部分主要是发现或者发现后仍然放任不绿项目虚顶头衔,那么也构成违法行为。这两种模式对应到传统金融市场中可归结为中介机构虚假陈述行为的发行时虚假陈述及存续期间的虚假陈述,但与传统金融市场中的表现及责任承担有联系又有不同传统中介机构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是纯粹经济损失,具体指向投资差额损失佣金税费利息等等。而绿色金融市场中的特别损害后果则是环境效益的损失投资者让渡的额外绿色溢价的损失。方面,就环境效益而言,较直接的可能损失是发行人项目的执行对环境造成不符合市场目标的侵害,从而导致损失,具体指向需要承担的部分主要是环境的直接经济损失治理或恢复费用等。另方面,可能在尚未对状态。是故意造假,即明知公司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在此基础上由于故意或过失表现为与之合谋或放任不管,对绿色信息作出评判。是非故意造假,在不明知造假的情况下,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对绿色信息的认定。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要素。绿色金融市场中介机构的特别表现从性质上并未脱离传统,不当行为的本质依然是信息披露违法或违约,可能构成虚假陈述行为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如以行为实施阶段划分,中介机构不当行为具体可能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第,在绿色金融产品发行之初便与发行人同流合污或无意间发布不实报告。发行人决定进入金融市场融资时,需聘请各类中介机构对其本身及的社会责任,且随着中介机构地位升高和功能扩展逐步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中介机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认定法律责任的必备条件共同组成法律责任构成,中介机构的特别表现特别保护对象引起了相应构成要件的变化,进而体现了法律责任的特殊性。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责任主体主观状态违法或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个要件,下文逐讨论如前所述,相较传统金融市场中介机构来说具体职业机构有所增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介机构职业角色的复杂性,具体法律责任应在不同主体间有所区分,包括不同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区分和中介机构本身及其具体执业人士之间的责任区分。尤其是前者,由于不同职业发展历史市场环境应项目进行核查验证发表专业意见,起到增信作用。以发行绿债为例,债券发行前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再获得债券信用评级,另外根据需要进行第方绿色认证评级作为辅助。从发行到后续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都负有勤勉尽责作真实陈述的义务。此时若认证机构将不绿认证为绿,便违反了义务,是为种违法行为。第,当各中介机构为发行人绿色金融产品背书,但后者并未如实将所募资金投向特定绿色产业项目,而中介机构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初次背书后具有持续监督义务的中介机构相较发行审查时范围应有所缩小,此时应以第方认证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等首先,中介机构范围扩大。传统金融市场中的看门人指为各类金融活动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绿色金融市场法律责任特殊性分析参考版。绿色金融市场法律责任特殊性分析摘要信息披露是金融市场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对于有着特别市场目标的绿色金融市场而言更是如此。中介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看门人,是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角色。绿色金融市场对发行人绿色身份资金投向的特别要求,需要中介机构承担额外的职能,进而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为实现市场的绿色目标,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看门人不再仅为保护投资者而守门,还需为维护社会环需求,相应地转化为对中介机构的新要求需要中介机构对绿色信息予以特别关注。进而中介机构的范围和履职行为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另外,值得提的是交易所在绿色金融市场也有特别作为,除设臵优惠规则外还出现了绿色交易所,如年成立的卢森堡绿色交易所,是全球首个专注可持续金融发展的证券交易平台。其次,实际履职内容增加。中介机构实际履职内容增加了对绿色属性信息的确认和审核。基于绿色金融市场的特征,中介机构须在审查融资者的过程中,依据相关绿色标准和专业知识对融资者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筛选和确认,并在金融产品存续期间,持续对融资者的绿色属性进行跟踪复查和再确认。通过源头把控及持续跟踪,最大者享有的绿色溢价损失,难以获得补偿。即使退步到涉及环境受损的情况,也同样无法向中介机构追责。而环境的恢复,往往需要耗费巨大的成本,仅向发行人追偿可能难以获得足够弥补,这也是设臵贷款人环境责任的考虑之。但在考虑加重中介机构法律责任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对该等特别责任的设臵同样不能过度。否则作为市场参与方的中介机构在过重责任威胁面前可能争相退出新兴市场,因为此时,在金融市场本身特征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数额巨大的基础上,还要承担附加环境效益损失带来的赔偿处罚责任。而在不堪重负的中介机构们退出后,缺乏足够竞争的市场还会反过来促使声誉资本的失灵加剧恶性循环在占据垄断或者较高市场境的直接经济损失治理或恢复费用等。另方面,可能在尚未对环境造成直观侵害,而因与市场绿色标准不符,导致的社会投资者绿色期待的落空。此时的损害后果具体指向较为复杂。因此,绿色金融市场中的损害结果可能无法像传统市场中直观地从证券价格浮动中划定,而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个案情况进行判断传统虚假陈述侵权的因果关系要认定产品市场价格受虚假陈述影响,且投资者基于合理信赖进行了证券交易,适用建立于市场欺诈理论前提上的推定因果关系。而对于社会环境效益受损投资者支付的额外绿色溢价损失与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在于,如非中介机构的失职,非绿色项目便无法在绿色金融市场进应项目进行核查验证发表专业意见,起到增信作用。以发行绿债为例,债券发行前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再获得债券信用评级,另外根据需要进行第方绿色认证评级作为辅助。从发行到后续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都负有勤勉尽责作真实陈述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