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第十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合同第条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出让年期的起算日期可视不同情况,自实际交付土地,或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但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第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次性付清,选择第项,分期支付的,选择第项,分期支付期限最长为日。合同第十条中......”。
2、“.....第十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十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致,不致的,以大写为准。第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签订。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盖章受让人盖章住所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报电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说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本合同的出让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合同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第十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十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致,不致的,以大写为准。第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
3、“.....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包含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律师审定辅助设施建设,设备购臵及安装等费用不得低于万元亩即每平方米不低于元。受让人应在项目竣工之日起日内,持有效的资金投入凭证包括出让金缴纳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设备购臵清单及付款凭证等向出让人申请履约检查。第十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无偿移交给府第十条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动工建设,并在年月日前建成投产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年。第十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
4、“.....合同第十条中关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的规定,只适用于单独选址的工业项目。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实行集中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不需要在合同中载明本条款内容。合同第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项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项属于第条规定享受政府财政贴价优惠的,选择第项。十合同第十条关于土地闲臵的规定中,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的功工开发期满年未动工开发的,或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分之,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合下列第项规定之条件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受让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和建成投产的,应补足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
5、“.....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第十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总投资额包括出让金厂房和配套水电路等地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合同第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项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项或第项,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项,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项,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通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合同第条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6、“.....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项规定之条件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受让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和建成投产的,应补足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出让年期的起算日期可视不同情况,自实际交付土地,或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但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第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次性付清,选择第项,分期支付的,选择第项,分期支付期限最长为日。合同第十条中......”。
7、“.....具体确定最低投资额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第十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律师审定......”。
8、“.....设备购臵及安装等费用不得低于万元亩即每平方米不低于元。受让人应在项目竣工之日起日内,持有效的资金投入凭证包括出让金缴纳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设备购臵清单及付款凭证等向出让人申请履约检查。第十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无偿移交给府第十条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动工建设,并在年月日前建成投产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日向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第章不可抗力第十条任何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
9、“.....第章违约责任第十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年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的土地闲臵费。十合同第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项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项规定生效。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律师审定。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项之规定生效。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出让年期的起算日期可视不同情况,自实际交付土地,或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但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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