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甲方的行为准则是根据互联网法规,政策程序和惯例的。未经接收信件人的允许,甲方不能利用乙方企业邮箱服务作连锁邮件分发垃圾邮件或分发任何索赔进行辩护或处理。本条规定了在发生专利或著作权侵权或不当使用或商业秘密的不当使用时补偿方的全部责任和另方唯的救济措施。第条声明承诺及保证本合同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承诺并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其将签署切必需的文件并采取切所需的行动以使本合同规定的条款顺利进行。本合同双方互相承诺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之签署及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的完成不会导致违反取消或终止任何协议承诺或生效。任何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让与给他人,除非获得另方的书面同意,但该同意不应被不合理地拒绝或迟延。本合同规定了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完整致意见......”。
2、“.....未经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除废止补充解释修改或变更。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本合同与附件有任何不致,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式两份律师审定。不限制方根据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条款享有的权利,如本合同任何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合同发出书面通知后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天内该程序仍未被撤消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达日以上。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企业邮箱销售合同律师审定性的粗俗的淫秽的诽谤性的侵犯他人隐私的仇恨的或在种族民族上或其他方面不能接受的,以及其他您无权传送的内容......”。
3、“.....根据本合同,如果甲方在电子邮件地址中使用由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包括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同提供的域名作为后缀,则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包括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在其电子邮件地址中继续使用原由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提护并补偿另方可能受到的损失。任何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补偿将取决于收到索赔的方及时书面通知另方该索赔,允许另方对该索赔进行辩护或处理,在任何时候不就该索赔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承认任何责任或同意对该索赔进行辩护或处理。本条规定了在发生专利或著作权侵权或不当使用或商业秘密的不当使用时补偿方的全部责任和另方唯的救济措施。第条声明承诺及保证本合同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承诺并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安全的行为。不利用乙方企业邮箱进行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其它用户正常使用的行为。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4、“.....政策程序和惯例的。未经接收信件人的允许,甲方不能利用乙方企业邮箱服务作连锁邮件分发垃圾邮件或分发任何商业非商业电子邮件。甲方不能够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对电子邮件功能进行滥用。不得上载张贴用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传送违法有害威胁的辱骂性的骚扰性的侵权性的侮辱方按两倍故障时间的时长进行服务补偿,补偿时间不足天的按天计。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乙方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因其过错给甲方带来损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补偿总额不应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第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用户端设备故障收信人有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同提供的域名作为后缀,则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包括合同期满后......”。
5、“.....但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届时书面同意的除外。第条违约及赔偿任何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意拒收乙方的邮件收信人宿主服务器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网络病毒及黑客行为。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第条专利版权和商用秘密的索赔如果本合同引发任何关于侵犯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或著作权或不当使用商业秘密的诉讼或索赔,责任方将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辩不得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或违反连接本服务的网络的任何要求程序政策或规则......”。
6、“.....不利用乙方企业邮箱进行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其它用户正常使用的行为。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甲方的行为准则是根据互联网法规,政策程序和惯例的。未经接收信件人的允许,甲方不能利用乙方企业邮箱服务作连锁邮件分发垃圾邮件或分发任何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确认甲方身份及其账号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遵守乙方就其电子邮箱服务制订的有关服务条款见附件及其他规定。对于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而上载张贴发送或其他形式的传输的任何内容负责,并且对自己账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甲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账号情况,应立即通告乙方。甲方需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接收乙方提供的有关重要通知,包括续费通知。乙方其他规定。对于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而上载张贴发送或其他形式的传输的任何内容负责......”。
7、“.....甲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账号情况,应立即通告乙方。甲方需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接收乙方提供的有关重要通知,包括续费通知。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通知到甲方,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甲方同意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甲方了解,如果违反中国的法律法义务其将签署切必需的文件并采取切所需的行动以使本合同规定的条款顺利进行。本合同双方互相承诺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之签署及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的完成不会导致违反取消或终止任何协议承诺或其它正式文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或构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其它正式文件下的违约事项亦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或任何管理机构或政府组织之任何规定,或对业务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任何法院管理机关或政府组织的任何判决裁定或规定......”。
8、“.....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第条专利版权和商用秘密的索赔如果本合同引发任何关于侵犯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或著作权或不当使用商业秘密的诉讼或索赔,责任方将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辩性的粗俗的淫秽的诽谤性的侵犯他人隐私的仇恨的或在种族民族上或其他方面不能接受的,以及其他您无权传送的内容。不得为商业目的而复制出售转售或利用本服务的任何部分本服务的使用或本服务的接入。根据本合同,如果甲方在电子邮件地址中使用由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包括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同提供的域名作为后缀,则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包括合同期满后......”。
9、“.....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不得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或违反连接本服务的网络的任何要求程序政策或规则。不得进行任何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臵或破坏系统企业邮箱销售合同律师审定因资料不详不能通知到甲方,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甲方同意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甲方了解,如果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使用本服务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在电子公告板上,或利用类似的服务,发布法律法规所禁止发布的信息,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发送或以其他形式传输任何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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