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条附则其他约定甲方选定的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并有权向乙方追偿。上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版律师审定......”。
2、“.....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或者其他购货凭证。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品的实际费用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收取违约金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上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版律师审定。上海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是本合同的附件......”。
3、“.....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第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下列其中种方式在内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教育警告当场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用农副产品暂扣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交致......”。
4、“.....并建立档案录入有关监管系统。甲方应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
5、“.....交有关部门处理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上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版律师审定关部门处理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收取违约金单方解除合同......”。
6、“.....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7、“.....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产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品的实际费用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收取违约金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上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版律师审定。上海内打予以解决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条附则其他约定甲方选定的现行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8、“.....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教育警告上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版律师审定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版合同编号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行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是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品的实际费用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收取违约金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
9、“.....上海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版律师审定。第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证金人民币元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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