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拍摄电影片合作意向书(律师审定)》修改意见稿
1、“.....双方商定本片出品人甲方为,乙方为。本片导演为。本片演员均由甲或乙方指定并提供,经另方同意,并按规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产解散或被吊销法人资格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第条意向书的终止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形之,本意向书终止履行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致同意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的联合摄制电影片的立项申请未能获得批准因不可抗力致使意向书目的不能实现的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便而设......”。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意向书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合同的效力本意向书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中外合作拍摄电影片合作意向书律师审定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第条剧本和生产许可本片剧本由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同意或电影文学剧本的改编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聘用编剧完成。并获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双方致同意,本片经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如要对剧本进行情节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并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不能实现的。本意向书旦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就因本意向书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出资比率分配或承担......”。
3、“.....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摄制组承担。第条财产及权利归属因联合摄制电影片所形成的全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甲乙双方共有。所有权利的分配比例及行使的地域范围等由甲乙双方在中外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中另行约定。其中,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电影宣传推广过地址如下。第条意向书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之,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意向书甲乙双方在本意向书中作出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甲乙双方依据其本国法律破产解散或被吊销法人资格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第条意向书的终止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形之,本意向书终止履行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致同意解除本案......”。
4、“.....出现本意向书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双方当事人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向书甲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的联合摄制电影片的立项申请未能获得批准因不可抗力致使意向书目的不能实现的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意向书中规定主要义务的当事人方迟延履行意向书中规定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意向书目第条摄制组人员组成电影片摄制组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其中,甲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乙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乙方主创人员的联络及工作安排由乙方负责......”。
5、“.....双方商定本片出品人甲方为,乙方为。本片导演为。本片演员均由甲或乙方指定并提供,经另方同意,并按规甲乙双方同意或电影文学剧本的改编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聘用编剧完成。并获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双方致同意,本片经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如要对剧本进行情节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并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否则,由此引起的切不利后果由擅自更改的方自行应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外合作拍摄电影片合作意向书律师审定。第条双方保证甲方甲方为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已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或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意向书。甲方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所需的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在签署本意向书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
6、“.....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中外合作拍摄电影片合作意向书律师审定。第十条合同的解释本意向书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意向书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意向书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向书甲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的联合摄制电影片的立项申请未能获得批准因不可抗力致使意向书目的不能实现的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意向书中规定主要义务的当事人方迟延履行意向书中规定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意向书目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第条剧本和生产许可本片剧本由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同意或电影文学剧本的改编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聘用编剧完成。并获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双方致同意......”。
7、“.....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如要对剧本进行情节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并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同组成。其中,甲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乙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乙方主创人员的联络及工作安排由乙方负责。主创人员名单应在本片开机前由甲方报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并经中国电影主管部门同意。双方商定本片出品人甲方为,乙方为。本片导演为。本片演员均由甲或乙方指定并提供,经另方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资料报批。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中外合作拍摄电影片合作意向书律师审定担甲方承担并办理与本片有关的合拍申请报批影片送审取得放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审查影片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仅包括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剧本审查节目立项双片审查费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本片在艺术处理上应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8、“.....第条剧本和生产许可本片剧本由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同意或电影文学剧本的改编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聘用编剧完成。并获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双方致同意,本片经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如要对剧本进行情节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并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成的全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甲乙双方共有。所有权利的分配比例及行使的地域范围等由甲乙双方在中外联合摄制电影片合同中另行约定。其中,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电影宣传推广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第条剧本和生产许可本片剧本由乙方提供,因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出现本意向书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双方当事人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
9、“.....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片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意向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甲方为签署本意向书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意向书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意向书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电影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第条财产及权利归属因联合摄制电影片所向书甲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的联合摄制电影片的立项申请未能获得批准因不可抗力致使意向书目的不能实现的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意向书中规定主要义务的当事人方迟延履行意向书中规定主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