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第十条产权登记初始登记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转移登记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买受人同意委托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元人民币大写。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出生日期年月日......”。
3、“.....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品房并转让。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不随同该商品房并转让。第十条前期物业服务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资质证号为。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4、“.....地上停车管理费,地下停车管理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第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年月修订版出卖人买受人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5、“.....第十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本合同附件载明的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出卖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致,本条款约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具体约定如下市政基础设施上水下水年月日达到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年月日达到供暖整个楼栋中的位臵图应标明方位附件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臵面积。参与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名称用途所在位臵面积分摊系数。不分摊的共用部位。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年月修订版律师审定......”。
6、“.....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转移登记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
7、“.....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十条交付条件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适用于年月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该商品房已取得规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月日前缴费。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物业服务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
8、“.....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第十条专项维修资金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第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方当事人提供证明。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在年月日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第十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本合同附件载明的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出卖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致......”。
9、“.....具体约定如下市政基础设施上水下水年月日达到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年月日达到供暖年月日达到燃气年月日达到电话通信线年月日交付,敷设到户有线电视线年月日交付,敷设到户。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其他设施公共绿地年月日达到小区非市政道路年月日达到公共停车场年月日达到幼儿园年月日达到学校年月日达到会所年月日达到购物中心年月日达到体育设施年月日达到。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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