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贷款金额的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保证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贷款偿还还款计划。出口短期贷款合同范本律师审定。贷款支用用款计划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出口短期贷款合同范本律师审定付的贷款本息。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
2、“.....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支用的贷款余额。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方同意,双方未协商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十其他本合同违约处理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项或数项规定处理。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至年月日止。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本合同项下为月息个月按天计算贷款使用期间......”。
4、“.....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十其他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借款人公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贷款人公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方同意,双方未协商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十其他本合同付的贷款本息。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5、“.....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出口短期贷款合同范本律师审定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付的贷款本息。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
6、“.....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贷款偿还还款计划。出口短期贷款合同范本律师审定。违约处理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项或数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借款人公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贷款方同意,双方未协商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7、“.....十其他本合同动失效。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方同意,双方未协商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支用的贷款余额。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况。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项规定处理。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
8、“.....纠正违约情况。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出口短期贷款合同范本律师审定付的贷款本息。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支用的贷款余额。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
9、“.....追索未偿。违约及违约处理违约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出口短期贷款合同范本律师审定。贷款支用用款计划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借款人公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贷款人公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方同意,双方未协商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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