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第条代表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建党委网友投稿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2、“.....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至百名,最多不超过百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当选人名单。第十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第十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第章委员会的选举第十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第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行差额预选时......”。
3、“.....方可列为候选人。第条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第十条上届党的委,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个人。第章代表的选举第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的名额般为百名第十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第十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第十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选票上的候选人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第章附则第十条选举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工作细则,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则确定。第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建党委网友投稿。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第十条党的基层组织设,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个人。第章代表的选举第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的名额般为百名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5、“.....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第十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建党委网友投稿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建党委网友投稿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
6、“.....委员会选举的监作的规定办法与本条例不致的,按本条例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举。第十条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通过后执行。第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规定。第十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个人......”。
7、“.....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的名额般为百名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第十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第十条选举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当选人名单。第十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第十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第十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8、“.....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第章委员会的选举第十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第十条选举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建党委网友投稿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建党委网友投稿。第条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当选人名单。第十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9、“.....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第十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个人。第章代表的选举第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的名额般为百名至百名,最多不超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十条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至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第十条则确定。第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建党委网友投稿。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第十条党的基层组织设,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