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大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第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大会收宅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推行物业管理。第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2、“.....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市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民政市政园林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第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部门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第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康原因丧失工作能力的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上述情形之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换届的......”。
3、“.....移交给新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职务终止的,应当在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资料印章和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第十条物业使用人根据与业主的双方约定,享有业主相应的权利和履行业主相应的义务。物业使用人不履行约定的,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将双方的约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本条例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实际合法使用物业的人。第十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每年不超过实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百分之的比例提取活动经费,具体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十条本市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颁布义务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规约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4、“.....第十条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个业主大会,应当由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报告有关决定执行情况,提出物业管理建议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十日内,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续签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限期交纳组织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实施监督管最新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5、“.....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公示。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每年第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第十条有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给业主计息。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业主交纳或者续交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6、“.....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第条有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推行物业管理。第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市容城市管理综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大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第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大会收取的相关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十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内业主人数不足百人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人数在百人以上的,可以按照业主总数的定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会,代表业主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业主代表会的代表组成......”。
8、“.....业主代表在行使所代表业主的表决权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在业主代表会会议上如实反映所代表业主的意见。业主代表以幢门楼层等为单位,由业主推选,并在推选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第十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后个月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核实并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至名,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代表各名组成。筹备组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第十条有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给业主计息......”。
9、“.....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业主交纳或者续交专项维修资金。第十条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专项维修资金的统归集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费用由市财政部门核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资金中列支。专项维修资金增值资金除核定管理费用外,应当建立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应急解危支出。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最新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新建物业项目,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物业项目,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为个物业管理区域。同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管理区域内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筹备组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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