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第条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第条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条第项所述不良影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
2、“.....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条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申请人,并予以公告。第条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条第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区域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条商标注册需要认定驰名商标......”。
3、“.....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第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使用该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颁布单位国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条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
4、“.....第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第十条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颁布单位国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
5、“.....自注册之日起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条违反本规定第条规定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比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本规定中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年内......”。
6、“.....第十条判定本规定第条第条第十条所述行为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第十条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7、“.....颁布单位国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第条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种联系,从而可能使申请人,并予以公告。第条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条第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第条规定的......”。
8、“.....第十条本规定中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十条本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第十条判定本规定第条第条第十条所述行为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第十条未经国家工申请人,并予以公告。第条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9、“.....由国家工商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第十条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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