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实务训练指南,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并为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第十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热爱律师事业,忠实履行律师职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名司符合申请律师执业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超过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按照前款规定重新进行考核,应当重点考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自实习期满至申请律师执业之前的期间是否有本规则第十条第款第项至第项及第十条第款所规定的情形,并据实出具考核意见。第章实习监督第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的......”。
2、“.....停止其实习指导工作,并给予年内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不履行或者懈怠履行实习指导管理职责的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或者从事其他违法违事务所名称住所实习指导律师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年限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申请实习人员和律师事务所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安排。实习协议自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准予实习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条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实习登记,并向申请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实习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和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不准予实习登记的理由,同时将不准予实习登记的决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备案,抄送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
3、“.....第条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实习申请表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规则第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申请实习人员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全文新版本.职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名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实习结束时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出具考评意见。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实习活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定期或者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实习人员师执业。超过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按照前款规定重新进行考核,应当重点考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自实习期满至申请律师执业之前的期间是否有本规则第十条第款第项至第项及第十条第款所规定的情形,并据实出具考核意见。第章实习监督第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实习指导工作......”。
5、“.....延伸阅读最新律师法全文最新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文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全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全文新版本。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培训的律师协会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律师协会为其再次安排的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第章实务训练第十条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实施。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实务训练指南,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并为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第十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热爱律师事业,忠实履行律条本规则所称的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
6、“.....设区的市以及前款规定的地方尚未建立律师协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承办。第十条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组织管理工作,依据本规则执行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拟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人员的实习管理,参照本规则执行。第十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印制。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申请表实习鉴定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样式,以及实习协议的示范文本,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定。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查,并在实习结束时为其出具实习鉴定书。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
7、“.....第十条律师协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实习组织管理考核工作中有违反本规则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应当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实习人员认为律师协会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或者对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登记给予实习管理处分出具协会可以依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第十条本规则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解释。第十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年月日发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同时废止。延伸阅读最新律师法全文最新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文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全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全文新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发现考核工作有违反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组织考核的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重新进行考核。第十条律师协会出具的考核合格意见......”。
8、“.....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培训的律师协会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律师协会为其再次安排的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第章实务训练第十条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实施。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实务训练指南,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并为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第十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热爱律师事业,忠实履行律师职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名司习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工作......”。
9、“.....具体人员构成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全文新版本。集中培训大纲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集中培训教材,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编写或者指定。第十条集中培训包括下列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组织集中培训的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有关的培训内容。第十条律师协会可以自行组织集中培训,也可以与当地司法十条集中培训包括下列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组织集中培训的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有关的培训内容。第十条律师协会可以自行组织集中培训......”。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