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取用地下水。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区域,禁止取用地下水。第十条环城生态区内各类农业生产应当符合生态农业和景观农业的要求。鼓励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剧毒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土地用途管理等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城生态区的生态建设实施计划编制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农业林业园林环保水务发展改革财政城管安监交通经济和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第条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城生态区保护和管理的宣传,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规划保护生态的意识。第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环城生态区及其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保护制度,并有权劝阻举报违反环城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适用于环城生态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其监督活动。第条本条例所称环城生态区,是指由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
2、“.....其具体范围由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确定。第条环城生态区的保护,应当遵循生态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生态环境资源永续存在,实现现代化城市形态高端化城市业态特色化城市文态优美化城市生态相结合,促进城市全应当坚持农地农用,不得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禁止违反规划将实施土地整治拆除复垦后的土地再次用于非农业建设。原址复垦为耕地的,纳入农用地管理。第十条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对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经论证确需修改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组织召开规划修改听证会后,提出规划修改方案的专题报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单位成都市人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全文泊湿地等水域的水质。第十条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应当按规定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禁止在环城生态区内新设排污口或者从事影响水质的养殖活动。现有的排污口和影响水质的养殖场所应当限期关闭。第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城生态区保护和本条例实施情况。第十条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城生态区各类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市人民续发展。第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城生态区的保护和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各类相关规划和配套政策,建立规划土地林业园林环境保护水务等方面的统管理及监督检查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环城生态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城生态区保护工作。第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城生态区的土地利用专项环城生态区内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4、“.....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应当经市林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环城生态区内捕捉猎杀贩卖野生动物或者对其实施繁殖干扰栖地破坏。第十条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生态护岸合理配置水生生物等综合措施,改善河流湖泊湿地等水域的水质,提高水体自然净化和修复能力。市环保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清理取缔排污口,设置水质断面监测等综合治理与措施,保障河流湖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已于年月日由成都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年月日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环城生态区保护,规范环城生态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
5、“.....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第条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城生态区保护和管理的宣传,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规划保护生态的意识。第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环城生态区及其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保护制度,并有权劝阻举报违反环城生态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度的行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违法行为举报有奖制度。第章规划控制和土地利用管理第条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编制。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应第条本条例适用于环城生态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其监督活动。第条本条例所称环城生态区,是指由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沿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两侧各百米范围及周边大楔形地块内的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所构成的控制区,其具体范围由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确定。第条环城生态区的保护,应当遵循生态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生态环境资源永续存在......”。
6、“.....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第十条利用环城生态区内水域从事旅游水上运动等开发利用活动的,应当经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占用河流湖泊湿地等水域。第十条在环城生态区内建设广场公园道路隔离带和绿地的,应当采取有利于雨水渗透的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取用地下水。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区域,禁止取用地下水。第十条环城生态区内各类农业生产应当符合生态农业和景观农业的要求。鼓励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剧毒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生态用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铺装场地的总硬化率不得超过百分之。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环城生态区内的生态植物植被和树木,保护环城生态区内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禁止破坏生态植物植被或者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应当经市林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7、“.....第十条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生态护岸合理配置水生生物等防和查处体系。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城生态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察工作,保障环城生态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实施。第十条市规划国土建设林业园林环保水务城管等履行环城生态区保护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单位和个人举报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划编制土地用途管理等工作。禁止将非经营性配套服务设施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第十条环城生态区建设用地上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低高度低强度多样化的建筑形态进行规划控制。禁止违反规划新建高层建筑。第十条本市对环城生态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先拆旧后建新和多拆少建的原则......”。
8、“.....建设项目应当在完成拆旧地块的整理和复垦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第十条环城生态区内的农用地第条本条例适用于环城生态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其监督活动。第条本条例所称环城生态区,是指由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沿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两侧各百米范围及周边大楔形地块内的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所构成的控制区,其具体范围由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确定。第条环城生态区的保护,应当遵循生态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生态环境资源永续存在,实现现代化城市形态高端化城市业态特色化城市文态优美化城市生态相结合,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泊湿地等水域的水质。第十条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应当按规定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环城生态区内新设排污口或者从事影响水质的养殖活动。现有的排污口和影响水质的养殖场所应当限期关闭......”。
9、“.....第十条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城生态区各类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市人民条例全文。第章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第十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林业园林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城生态区规划制定生态建设实施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条环城生态区生态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农业种植物苗木生态植物植被树木和水体的占地面积占生态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生态用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铺装场地的总硬化率不得超过百分之。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环城生态区内的生态植物植被和树木,保护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全文综合措施,改善河流湖泊湿地等水域的水质,提高水体自然净化和修复能力。市环保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清理取缔排污口,设置水质断面监测等综合治理与措施......”。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