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医疗机构是指凡由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部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或者个人自筹资金举办的独立核算自负盈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者,可申请个体开业行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受聘到个体诊所从业。第十条经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取得民间中医技之长人员证书者......”。
2、“.....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受聘到个体诊所按指定治疗病种从业。第十条取得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气功医疗许可证的医士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经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受聘到社会医疗机构中按指定治疗病种从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社会医疗机构收取费用,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执行财务制度,并主动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社会医疗机构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管理费。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等长春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第十条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
3、“.....没收的财务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第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受聘到个体诊所按指定治疗病种从业。第十条取得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气功医疗许可证的医士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经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受聘到社会医疗机构中按指定治疗病种从业。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聘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人员行医,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办理。第十条属于下列情况之的人员......”。
4、“.....第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长春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社会医疗机构不按月缴纳管理费的,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限期补交拒不缴纳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条例,其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社会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记录卡或者死产报告书。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无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它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社会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动受法律保护。第条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
5、“.....执业登记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对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社会医疗机构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对社会医疗机构的评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第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实施。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未经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取得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手术。个体诊所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第十条经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取得吉林省个体开业行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者,可申请个体开业行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受聘到个体诊所从业。第十条经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取得民间中医技之长人员证书者,可申请个体开业行医......”。
6、“.....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医疗机构是指凡由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部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或者个人自筹资金举办的独立核算自负盈府卫生行政部门限期补交拒不缴纳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条例,其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第十条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没收的财务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第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记第十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执业的社会医疗机构,必须进行登记......”。
7、“.....第十条申请社会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医院疗养院的主要业务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掌握必要的卫生行政管理知识在城市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其主要负责人,应懂业务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患有精神病或者传染病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第章执业管理第十条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展疾病的诊断治疗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行医者提供行医场所。第十条社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的专业技术内容须经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不得发布实施......”。
8、“.....不得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手术。个体诊所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第十条经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取得吉林省个体开业行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者,可申请个体开业行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受聘到个体诊所从业。第十条经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取得民间中医技之长人员证书者,可申请个体开业行医。经县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第十条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没收的财务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第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市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9、“.....遵守医疗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扶持社会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举办社会医疗机构,逐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卫生事业体制。社会医疗机构依法从事医疗活动受法律保护。第条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负责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对长春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长春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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