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鉴负责将医疗事故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提出处理意见,转交进修实习人员派出单位处理。进修实习人员在医疗事故中责任性质严重的,停止其进修实习。医疗事故补偿费由接收进修实习人员的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家属。第十条本细则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规定给予处分外,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负担补偿金额的至。级和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负担补偿金额的至。第十条因医疗单位医疗行政后勤管理混乱,互相推诿导致的医疗事故,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办法的规定追究医疗单位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按常规操作,手术后出现的组织粘连吻合口瘘继发感染。应用新的诊疗技术和方法,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做了充分的准备,并征得病员或家属同意签字后,在医务人员无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病员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
2、“.....尸检工作由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或教学单位承担。尸检费含运费分别由医责。发生技术事故,属带教导师未尽职责的,由带教导师负责属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擅自行事的,由进修实习人员负责。限于目前医学水平或医疗条件,难以及时作出正确诊断的疾病属病情重笃变化急剧特殊体质及先天畸形原因,难以救治的疾病各种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必须委托尸检。尸检前要向病员的家属讲明道理,力求取得其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或病员的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十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方负责。已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不再重新处理。天津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除按办法第十条规定给予处分外,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负担补偿金额的至......”。
3、“.....鉴定结论应在表决后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与医疗事故有关的病员或家属医疗单位和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改变鉴定委员会会的鉴定结论。接收进修实习人员的医疗单位负责将医疗事故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提的至。第十条因医疗单位医疗行政后勤管理混乱,互相推诿导致的医疗事故,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办法的规定追究医疗单位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并由责任者负担补偿金额的至。第十条进修实习人员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由进修实习人员负第十条本市实行市和区县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鉴定制度。市和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同级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第十条市和区县鉴定委员会的人选,分别由市和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名,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鉴须委托尸检。尸检前要向病员的家属讲明道理,力求取得其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
4、“.....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十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方负责。第十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乡村医生方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病员或家属方支付。第十条驻津部队向地方开放的医疗单位和国家各部门在津独立或附属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该医疗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领导部门负责处理。也可以委托所在区县和合规定的药物过敏试验及治疗发生的过敏反应和副作用,导致病员死亡包括猝死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按常规操作的各种特殊检查,发生不可避免的组织脏器损伤按常规操作的手术,因局部严重粘连,组织解剖变异损伤周围组织造成的出血的至。第十条因医疗单位医疗行政后勤管理混乱,互相推诿导致的医疗事故,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办法的规定追究医疗单位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并由责任者负担补偿金额的至。第十条进修实习人员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5、“.....尸检工作由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或教学单位承担。尸检费含运费分别由医主管部门不得改变鉴定委员会会的鉴定结论。第条个体开业医疗乡村医生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应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调查处理,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协助。第条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天津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疗单位负责办理尸检手续和运送尸体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办理尸检手续和运送尸体等。尸检工作由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或教学单位承担......”。
6、“.....尸检工作由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或教学单位承担。尸检费含运费分别由医施细则全文。第条个体开业医疗乡村医生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应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调查处理,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协助。第条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日常工作机构。第十条市和区县鉴定委员会的人选,分别由市和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名,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鉴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分设若干临床医疗护理专业组,制定工作章程。第十条在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中,鉴定委员会成员间出现重大意见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第十条确定为医疗事故的,由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给予病员或家属次性经济补偿。其标准为级医疗事故补偿千元至千元。未满周岁的婴幼儿为千元新生儿为百元。级医疗事故补偿千元至千元。天津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的至......”。
7、“.....互相推诿导致的医疗事故,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办法的规定追究医疗单位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并由责任者负担补偿金额的至。第十条进修实习人员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由进修实习人员负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支付。第十条病员或家属和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共同申请鉴定的,鉴定费先由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方垫付其中方申请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方垫付。经鉴定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必须委托尸检。尸检前要向病员的家属讲明道理,力求取得其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或病员的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十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方负责。鉴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分设若干临床医疗护理专业组,制定工作章程。第十条在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中,鉴定委员会成员间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应在进步核查后......”。
8、“.....再次鉴定仍有分歧意见时,可由参加鉴定的委员会成员表决,以半数以上人歧时,应在进步核查后,再次组织鉴定。再次鉴定仍有分歧意见时,可由参加鉴定的委员会成员表决,以半数以上人的意见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在表决后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与医疗事故有关的病员或家属医疗单位和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卫生行政天津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十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负责办理尸检手续和运送尸体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办理尸检手续和运送尸体等。尸检工作由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或教学单位承担。尸检费含运费分别由医第十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已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不再重新处理。天津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十条本市实行市和区县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鉴定制度......”。
9、“.....尸检前要向病员的家属讲明道理,力求取得其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乡村医生或病员的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十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方负责。的行政责任,并由责任者负担补偿金额的至。第十条进修实习人员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由进修实习人员负责。发生技术事故,属带教导师未尽职责的,由带教导师负责属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擅自行事的,由进修实习人员负责。接收进修实习人员的医疗单位事故或事件后,要逐级上报。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两小时内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在十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除按办法第十条合规定的药物过敏试验及治疗发生的过敏反应和副作用,导致病员死亡包括猝死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按常规操作的各种特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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