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第十条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第十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
2、“.....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第十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艾滋病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开展监测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3、“.....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第十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需要,可以规定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情形。第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确定承担出入境人员艾滋病检测工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进口。第十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4、“.....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卫生处理或者予艾滋病防治条例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第十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第十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艾滋病防治条例......”。
6、“.....向公众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和指导。第章预防与控制第十条国家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施早期发现感染者和有助于危险行为改变的自愿咨询检测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个人规范意识以及减少危险行为的针对性同伴教育措施。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经国务院批准,年月日由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原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7、“.....储备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检测试剂和其他物资。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措施,对有关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便利条件。有关组织和个人参与艾滋病防治公益事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床诊断血液及血液制品筛查工作中的艾滋病检测。行为干预措施,是指能够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各种措施,包括针对经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等措施针对经性传播艾滋病的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以及规范方便的性病诊疗措施针对母婴传播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预防和人工代乳品喂养等措施早期发现感染者和有助于危险行为改变的自愿咨询检测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个人规范意识以及减少危险行为的针对性同伴教育措施。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经国务院批准......”。
8、“.....确定承担出入境人员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的流行情况,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十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9、“.....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艾滋病,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是指在制定措施,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帮助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改变行为。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实施行为干预措施,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与禁毒工作的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针对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配合,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和吸毒者的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并有计划地实施其他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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