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进行处理。第章附则第十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及时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本办法由到期前书面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日期。第十条财政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分别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第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第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2、“.....第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第十条项目单位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财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有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第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于每年月底前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十条专项个项目般不超过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般不超过万元。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万元。第十条同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个项安全生产法全文最新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最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全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3、“.....不能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说明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其他需提供的资料。第十条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将项目信息及时录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第章附则第十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时完成或未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项目,需在原定项目建成期到期前书面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日期。第十条财政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分别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第十条项目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年以上含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般不超过万元......”。
4、“.....第十条同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源的资产评估中小企业服务等专业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评审意见书。项目评审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下达各地区专项资金额度的控制。第十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书,提出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具体包括资金必须用于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骗取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进行处理。第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时完成或未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项目,需在原定项目建成期到期前书面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日期。第十条财政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制度......”。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第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第十条项目单位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财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说明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其他需提供的资料。第十条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将项目信息及时录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第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第十条项目单位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财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有关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向本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6、“.....第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第十条项目单位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财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有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备案后,省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个月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般不超过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最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全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十条项目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年以上含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划支持单位和项目名称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及金额企业规模等,经省级财政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第十条公示期结束后......”。
7、“.....上时完成或未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项目,需在原定项目建成期到期前书面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日期。第十条财政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分别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关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向本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项目组织申报文件中公布廉政信息反馈专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聘请具有相关专家个项目般不超过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般不超过万元。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万元。第十条同年度......”。
8、“.....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十条项目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项目可行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近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十条项目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第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第十条项目单位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财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有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号同时废止......”。
9、“.....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般不超过万元。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万元。第十条同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个项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于每年月底前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十条专项资金必须用于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两个月内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或未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项目,需在原定项目建成期资金必须用于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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