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除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陋习。禁止在办丧事中看风水做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应当遵守殡葬管理规定。第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少数民族群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第章火葬和土葬管理第条因地制宜地划定火葬区和土葬区,凡人口稠密交通方便的地区,均划为火葬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暂划为土葬区。火葬区与土葬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已经年月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火葬区和土葬区的殡,经县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州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兴建殡葬设施,由省民政部门报国家民政部审批......”。
2、“.....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审批殡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文政部门依法实施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殡葬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禁止依法成立的殡葬事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尸体冷藏棺柜水晶玻璃棺和殡仪馆业务等禁止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第十条殡葬运尸专车经县以上交通部门核定后,免交车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火葬区和土葬区的殡葬管理。第条殡葬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点由原籍县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文。第十条省民政部门对公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取缔非法公墓,制止非法经营活动,规范公墓管理......”。
3、“.....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第十条民方便的地区,均划为火葬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暂划为土葬区。火葬区与土葬区的划分,由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第条凡在火葬区内死亡的人员,除国家和本办法另有规定外,遗体律实行火葬。非火葬区人员死于火葬区殡葬事务管理第十条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胞要求将死亡人员骨灰运回我省在原籍县安葬的,应向安葬地所在县侨务外事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确定有关安葬事宜要求将遗体运回我省在原籍县安葬的,应事先报经省民政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入境手续,安葬地点由原的,应就地火化。禁止将火葬区遗体运到土葬区土葬禁止将骨灰装入棺木再行土葬......”。
4、“.....现发布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火化遗体,属于正常死亡的,须凭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准予火化的通知。无名尸体凭公安机关的证明火化,其丧葬费用由财政开支。第十条办理丧事应当文明节俭,破除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陋习。禁止在办丧事中看风水做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第十条民政部门依法实施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殡葬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禁止依法成立的殡葬事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尸体冷藏棺柜水晶玻璃棺和殡仪馆业务等禁止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墓的地区建造坟墓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火葬并平毁坟墓,对直接责任人处元以下罚款。其中在耕地建造坟墓的......”。
5、“.....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非法经营墓穴墓地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迁移或平毁坟墓,获得非法收入的,没收领导,动员群众,推行殡葬改革。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第章殡葬设施管理第十条省民政部门应根据全省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改革的要求,提出殡葬设施的布局方案和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第十条建设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的,应就地火化。禁止将火葬区遗体运到土葬区土葬禁止将骨灰装入棺木再行土葬。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已经年月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政部门依法实施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殡葬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6、“.....第十条殡葬运尸专车经县以上交通部门核定后,免交车澳台的殡葬事务管理第十条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胞要求将死亡人员骨灰运回我省在原籍县安葬的,应向安葬地所在县侨务外事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确定有关安葬事宜要求将遗体运回我省在原籍县安葬的,应事先报经省民政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入境手续,安葬地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文区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第十条殡葬运尸专车经县以上交通部门核定后,免交车辆通行等费用。第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第十条遗体处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运送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防止传染疾病和污染环境。殡仪馆承办火葬区遗体的运送。遗体般由殡仪车运送。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政部门依法实施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殡葬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7、“.....第十条殡葬运尸专车经县以上交通部门核定后,免交车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第十条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条省民政部门对公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取缔非法公墓,制止非法经营活动,规范公墓管理。第章殡葬设备和丧葬用品管理第十条生产殡葬设备,必再行土葬。火化遗体,属于正常死亡的,须凭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准予火化的通知。无名尸体凭公安机关的证明火化,其丧葬费用由财政开支。第十条办理丧事应当文明节俭,破除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陋习。禁止在办丧事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万元。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从事禁止的丧葬业务......”。
8、“.....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借办理丧事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的,由民的,应就地火化。禁止将火葬区遗体运到土葬区土葬禁止将骨灰装入棺木再行土葬。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已经年月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通行等费用。第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第十条遗体处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运送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防止传染疾病和污染环境。殡仪馆承办火葬区遗体的运送。遗体般由殡仪车运送。第章罚则第十条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在火葬区将遗体土葬或火葬后将骨灰装入棺材埋葬,以及在禁止建造坟点由原籍县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文。第十条省民政部门对公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取缔非法公墓......”。
9、“.....规范公墓管理。第章殡葬设备和丧葬用品管理第十条生产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第十条民做道场打丧鼓及沿道路抛撒纸钱冥钱等。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按习俗举行的丧葬仪式,应在规定的场所内进行。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丧事,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城镇居民办理丧事,应在殡仪馆内进行,禁止城区内搭棚祭吊。第章涉及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的中看风水做道场打丧鼓及沿道路抛撒纸钱冥钱等。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按习俗举行的丧葬仪式,应在规定的场所内进行。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丧事,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城镇居民办理丧事,应在殡仪馆内进行,禁止城区内搭棚祭吊。第章涉及华侨外籍华人及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文政部门依法实施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殡葬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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