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第项所说的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条第项第项第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所说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是指本条例第十条所列的特定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所说的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
2、“.....第十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第十条税法第条第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成超过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第十条税法第条第项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第十条税法第条第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规,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第十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
4、“.....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第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的规定,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月最后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规定,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纳税年度最后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5、“.....第十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第十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时,应当按月填开收入退还书发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持收入退还书向指定的银行办理退库手续。第十条个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第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第十条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第十条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条第项第项第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式样,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制定。第十条税法和本条例所说的纳税年度,自公历月日起至月日止。第十条纳税年度起......”。
6、“.....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第十条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第十条税法第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第项所说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第项所说的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得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
7、“.....加征十成。第十条税法第条第项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第十条税法第条第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第十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第十条按照国家规定,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8、“.....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第条税法第条所说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式样,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制定。第十条税法和本条例所说的纳税年度,自公历月日起至月日止。第十条纳税年度起,个人所得税依照税法以及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征收。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9、“.....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第十条税法第条第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成超过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第十条税法第条第项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第十条税法第条第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规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第项所说的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元。第十条税法第条第款第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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