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第十条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施工许可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条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以上以下罚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第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
2、“.....应当当场或者日内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定的办法执行。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发布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修正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第十照下列程序进行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印制。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日内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条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第十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建筑法第十条第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第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4、“.....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建设工期超过年的,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方担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第十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
5、“.....从其规定。建筑法第十条第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日内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发布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修正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第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日内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印制。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第十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7、“.....每次不超过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第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第十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建筑法第十条第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建设工期超过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照下列程序进行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8、“.....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定的,从其规定。建筑法第十条第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日内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
9、“.....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住房城照下列程序进行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以上以下罚款。单位及相关责任得施工许可证的,律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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